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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致全体市民的文明交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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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22: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斑马线,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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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23: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此类现象,县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红绿灯的设置是根据路段的具体车流量进行统筹安排的,上述两个路段的绿灯秒数设置也是经过研究才如此设定的,除了须考虑上下班高峰期之外,还须考虑平常非高峰时段的车流量。而上述路段的红绿灯在非高峰期时段,时长已经足够车辆通行了。”针对交警部门的回答,记者再次在非上下班时段对以上路段进行了调查,结果确实如交警部门所说,非高峰期时段,在绿灯的时长内,车辆基本上能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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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23: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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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23: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采用的是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分开的交通模式,但市区内还存在部分人、车流量较少的十字路口。为了加快通行时间,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方向会同时亮起,如山大威海分校南门前的交通信号灯就是这样设置的。
因为该路段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与机动车交通信号灯采取同步的方式,当东西向的机动车行驶时,东西向的两条人行横道也可正常通行。市民在经过这一路段时,一定要注意同向车辆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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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23: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教育意义,值得每个国人深思,生命只有一次,万望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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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7: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来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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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7: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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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7: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哈哈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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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9: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好人好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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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9: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辛苦了,志愿者们辛苦了!{: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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