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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花酒

所谓被打一方 ,你们不是弱者,你们是一条条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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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不放过你 发表于 2012-7-5 22:35
哥也被上班了 而且还是法院

也好,这些人能安排工作,能捎上我一个不,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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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彳亍 发表于 2012-7-5 22:36
也好,这些人能安排工作,能捎上我一个不,啧啧啧~~~~~~~~~~~

你确定能做到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
如果可以明天来我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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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还当此贴是聊天贴了,相互还攀谈上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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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受害者”马甲的概率比“施害者”要大很多。首先,受害者是为了一定的目的才发的帖,他们就是要把帖子顶上去,所以大量的朋友马甲进来是必须的。而施害者呢,巴不得装作自己不知道这个帖子的存在了,闹大了吃亏的还是自己。而法院,我觉得更加不可能会请什么5毛。P县什么地方,需要这么纠结的手段?代拿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去搞这些还不如直接请关键人物吃顿饭。楼主也消消火,他们也就只能在这骂人不要本钱的地方让你生生气。出了门,真正坐下来谈的时候,谁说话更大声还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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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1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贴都这样,明事理的人迟早会被骂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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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政府的公信力 没有了  不论事实怎么样   大家更倾向于百姓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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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9: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言论自由,鄙视进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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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9: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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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0: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加害方不出来解释,相关部门没有最终处理决定和说法,网民就会继续质疑。会质疑到你们法院,你们政府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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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0: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理性看待事情,不是甲说什么就是什么 鄙视以面之词 跟不喜欢盲目跟风 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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