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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顺溪镇长强行劝说农民引产导致精神分裂》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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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22: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的吸引 于 2012-6-8 22:45 编辑

     在此感谢关注我的这件事的网友,无论是支持还是不支持我的,我在此都真诚的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的爱心,谢谢你的意见
     
     去年8月我老婆发病至今,我老婆每天都在吃药,每天都要180-200块钱,到目前为止看病吃药已经花了8W左右,本人家庭相当困难,因要在家照顾老婆,所以至今没去工作。所以请求镇政府以及县府给予补助、救济。为了不造成镇政府负面影响,要先删此贴再谈补助的有关事宜,本人征求老婆的意见后决定删此贴。别的都不说了,你们懂的!
因此本人请求 探花或其他管理员把此贴删除!最后再次谢谢你们,祝大家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特此声明                           
           



                                                                                              爱的吸引
                                                                                       
                                                                                              2012年06月08日晚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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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23: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野狼 于 2012-6-9 08:38 编辑
明镜台 发表于 2012-6-8 23:07
第一社区成了某些人拉大便的场所,有了便意就来,达到目的了,还不忘叫探花帮忙擦下PP。


我想明镜台可以改成叫糊涂台了。
记得沈从文说过人生有四种事是最幸福的,其中之一,是在自家床上睡觉。当然,对于这一点,可能有不少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这社会总有人非常喜欢睡在别人家的老婆的床上。但是,我认为,如果能在自家拉大便,也应当是件幸福的事,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其实这家臭也是不宜外扬的。谁喜欢将自已的伤疤揭开来让别人随意参观,谁喜欢将自已破碎的心打开让别人任意评论。但这社会有时会逼得我们这样做。如果你没有同情心,反而指责他来公共场所拉大便,那么,在我看来,你真的很糊涂。如果有选择,我想楼主,爱的吸引,一定会十分愿意把这个来社区拉大便的机会让给你。如果我是当事人,我是不会删这个贴的,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与社会背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据我所知,他并没有达到目的,镇政府根本不鸟他,只是让他先删了贴,才可以再谈救助的事。最后我认为探花如果能帮这些苦难的人擦下PP,是件很有建设性的工作,是件功德无量的事!你不能给楼主有什么实际的帮助,难道还要风言冷语侮辱楼主,以显示你自已过着聪明而又幸福的生活吗,过着能在自家拉大便的生活吗,过着不用探花帮忙擦下PP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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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发表于 2012-6-14 15:59
表达看法是自由,包括你和明镜台。你完全不需要攻击他人,你的强势是不能强迫别人认同你的。关于野狼是不是等同于狗这点,下次再论。  发表于 2012-6-14 07:04
很给力  发表于 2012-6-10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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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明镜台不厚道,楼主的遭遇至少令人同情。虽然明镜台的确有想事的自由。  发表于 2012-6-10 16:19
你怎么想是你的事,我怎么想是我的自由,用不着你来你的口才。  发表于 2012-6-9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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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6: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如果真正能够帮助一些弱者发出些声音,引起别人关注,未尝不是件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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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我也一度以为楼主是弱者有些同情,越到后来我越发现他是强者,真的很强大、很强势。他懂得利用人们对计划生育的痛恨、懂得利用现在民众对政府的对立、懂得利用网络的舆论作用,来达到他的个人目的。  发表于 2012-6-14 11:34
谢谢,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2-6-9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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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官员需要立牌坊做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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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  发表于 2012-6-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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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4: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违法是一回事,政府怎么处理是一回事,结果又是一回事。
任何事情都不能突破道德的底线,法律也是为了保障不至于人类道德沦丧。
只希望那某些人在执行法律的同时,不要加深违法者的痛苦,因为这是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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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LZ说得就是真理吗?任何问题都有两面性,你是否知道在LZ在怀孕2-3个月时就去当地计生办开具终止妊娠证明,结果没去引产,而过了2个多月又去县计生局要求引产,你问他是否有此事?  发表于 2012-6-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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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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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1: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商网讯 网曝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对此,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孕妇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并与于6月2日15时40分接受终止妊娠术。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2_06/12/1523926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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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有点一摸一样啊!  发表于 2012-6-1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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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22: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野狼 于 2012-6-8 23:14 编辑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血淋淋的事实,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虽然,很多人说你是软弱的男人,但我认为你是位坚强的男人,有担当的男人,在这样困难的情况下,还能独自站出来。面对残暴的官员,为自已讨一份公道,为妻子与被杀的孩子讨一个说法。希望你今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放弃妻子,都不要放弃治疗,要好好活够一百年,到时与老天爷一起看看那些深深伤害你与你老婆的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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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精彩的评论!其他什么话我也不会说!  发表于 2012-6-9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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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22: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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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猪经常说自己“被逼无奈”,但是我看楼猪一路 发帖与跟帖所讲的话,根本不像一个会是 “被逼”的人!何来无奈?  发表于 2012-6-15 18:50
我一度以为LZ是弱者有些同情,越到后来我越发现他是强者,真的很强大、很强势。他懂得利用人们对计划生育的痛恨、利用现在民众对政府的对立、利用网络的舆论作用,来达到他的个人目的。  发表于 2012-6-14 11:42
当前的条件下,计划生育是国策,你违反了,镇里叫你引产是他的责任。你发帖了,镇里为了和谐给你补偿。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发表于 2012-6-9 12:37
谢谢!我也是不得已这样做的!  发表于 2012-6-9 07:51
平阳第一社区万岁.万岁,探花和管理员你们做了公德了  发表于 2012-6-9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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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23: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社区成了某些人拉大便的场所,有了便意就来,达到目的了,还不忘叫探花帮忙擦下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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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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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走投无路来求助,做人要有公德心啊  发表于 2012-6-14 10:18
1111111111  发表于 2012-6-14 07:18
前些时候在报纸中看到,某大妈为了让迟到17分钟的儿子进考场,不惜下跪求情,但是监管老师最终还是没让迟到考试进去,这件事却引来了中国升斗小民的一片骂潮,中国政府为何如此不公不义?高考下跪这件事,跟本帖有着   发表于 2012-6-14 07:16
就不能换个比喻吗,大便来大便去的,听着有点恶  发表于 2012-6-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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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8: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得到政府的补助,救济,请有关部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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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关部门还是没有给出答复!  发表于 2012-6-1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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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6-9 08: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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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8: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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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8: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宫字两个口不被和谐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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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发表于 2012-6-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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