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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螃蟹

看看雷人招聘公告(57楼法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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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2: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法院发公告也会把27岁写成21岁的?审核的人干吗去了?如果这样,难道会把判15年有期徒刑的人看成5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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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2: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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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3: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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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其实。。。
难道自己的招告发出去,都不看的么?21--27?27又是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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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5: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人员拟写招聘公告时将抄告单中27周岁误看为21周岁;

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soso_e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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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5: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点不信..招聘的日期也是5号-7号但是招聘的信息却是5号的中午发布...

而且法院的人事局打字打错了,应该没那么凑巧吧,难道人事局也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这个解释,我还真不信诶!!{:soso_e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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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5: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被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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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5: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应该没必要搞有目的设条件,招聘的是临时工又不是正式工,如果有合适的对象,好象不需要公开招聘也可聘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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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6: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工 多么抢眼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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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8: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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