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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66666666666666

平阳医院无德 欺诈联东路商铺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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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1: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办事无能,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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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1: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麻步小白兔 于 2012-9-28 11:04 编辑

LZ要租店面前 应该观察打听清楚先,医院都一年前就有告示出来了 你还傻傻的租过来,还不就是被前租主骗了嘛,还好意思出来说医院的错{: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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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1: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子成龙 发表于 2012-9-28 09:45
1.合同期限由房主签订,三年五年已经够长了,现在很多店面都是一年一年签订
2.房子转让费于医院无关,医院只收 ...

您说的非常好,承租户到期搬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于医院收回是做啥用,都是医院的事情。楼主赖着不搬是违法和侵权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楼主有空在这里发些无用的议论?还不如积极去另找店面才是正道。

点评

医院的人支持医院,本身无可厚非。但是你说的医院收回做啥用,都是医院的事情,就凭你这句话,本身就不合法了,还在这里谈什么法不法的。  发表于 2012-9-3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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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1: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LZ做事欠缺法律意识,说都是无用的,一切以合同为证的,LZ说谁说谁说有何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LZ假如是私自转租过来的话,那就更惨了,按照租赁合同法,转租不通过原房主(院方),院方有权随时可以收回,院方到期收回店铺已经是做到仁至义尽了。我学法律的,知道啥是侵权和违法。

点评

这点我就不同意了,这是楼主的言论自由,什么叫说都无用,说都不让说嘛,发泄一下情绪也不行吗,。欠缺法律意识,在这平阳信息网上,谈上什么法律呀,打官司时再讲法吧,本来平阳信自己网就是个大家说说大家的  发表于 2012-10-4 08:48
哈哈哈,就这样的说话水平也说自己学法律?无语  发表于 2012-9-3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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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2: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说什么都是没有用,虽然有些人觉得无理取闹,但是事实真相还是要说出来的。  另外,请某些人不要断章取义,动不动就拿法律出来吓人。先看清楚再发表评论。楼上的一写出假如后面的内容,就说明没有仔细看。如果看了,还有这样的假设,那么连书都白念了,还谈什么学法律。医院里的人也在上面发表了一些看法,虽然用词也很犀利,但是我很高兴,说明还是有人关心这个事情的,说明有人还是有廉耻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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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佩服你,很勤快,在医院上班就干这些事儿了吧。  发表于 2012-9-28 19:19
不是让你报店铺号嘛~~报出来就知道你说的真假与否了嘛!反正你说的自己行得端做得正,那就应了要求公布店铺号嘛,别人还能帮你呼吁呼吁呢。。。。  发表于 2012-9-28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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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2: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666666666666666 发表于 2012-9-28 12:14
虽然说什么都是没有用,虽然有些人觉得无理取闹,但是事实真相还是要说出来的。  另外,请某些人不要断章取 ...

楼主你水平也不咋地,大家都知道,租赁是有合同的,应该由合同说话。你干吗不将合同贴出来让大家瞧瞧?你讲的这么理直气壮,为何不上传合同?让我们广大网友也知道是非。大概是LZ心虚不敢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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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合同,怎么能在这里传上来呢,这是楼主留着打官司用的,上法院用的,岂能你们说传就传  发表于 2012-10-4 08:50
见上面回复,医院上班的时间,你就是拿来上网用的,还谈什么为病人服务。  发表于 2012-9-28 19:21
这位仁兄说的在理,一切以合同为主。楼主说医院参与签订了第三方转让协议,那就把这个转让协议贴出来,让大家一起来辨明是非吧!  发表于 2012-9-2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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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3: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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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4: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来说去大概就是想赖着不搬吧!不然在这里说这么多的废话干吗呢?假如有理,可以上法庭告啊,以租赁合同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假如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不搬,就说明LZ就是一个不讲道理,蛮缠胡搅之人,故意想赖着医院不搬走吧。医院假如是以病人为出发点,将店铺收回,我们广大网友举双手赞成!
     请楼主,不要在社区忽悠网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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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4: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来说去大概就是想赖着不搬吧!不然在这里说这么多的废话干吗呢?假如有理,可以上法庭告啊,以租赁合同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假如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不搬,就说明LZ就是一个不讲道理,蛮缠胡搅之人,故意想赖着医院不搬走吧。医院假如是以病人为出发点,将店铺收回,我们广大网友举双手赞成!
     请楼主,不要在社区忽悠网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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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租金交给医院的时候,也不见得以病人为出发点,现在被县政府收走,就突然以病人为出发点了。请你也不要忽悠我了。  发表于 2012-9-28 22:45
说来说去,也比骗来骗去来的强。  发表于 2012-9-2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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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5: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给百姓带来好处,医院门庭若市,病人住不下,只能躺走廊,店面收不回,病人苦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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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医院真有这么想吗?狗屁,里面的猫腻多着呐  发表于 2012-10-4 08:52
因为现在国家政策好了,全民医保,加上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百姓有钱了,对生命健康更重视了,所以来医院看病的人多,  发表于 2012-9-29 22:27
原来病人之所以会躺走廊,原来都是因为医院把店面租出去了。早几年干嘛去了。租金自己收的时候,就不管病人死活,现在租金被县政府收走了,还谈什么病人苦无奈~~~~~~·我都替你害臊  发表于 2012-9-2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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