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8956789 发表于 2012-5-20 21:29 你说没有就没有? 无风不起浪! 如果真的想陈清, 请出示2011年至今的食用油购置发票!
使用道具 举报
13958956789 发表于 2012-5-20 22:27 我自己澄清说自己没杀人, 我就真的没杀人? 我到公安局说自己杀人了? 难道我就真的杀人了?
壹哥 发表于 2012-5-22 15:19 还是那句话,你出示食用油的牌子和购置发票或收据....因为听报社人说确实有被卫生部门查到..... 还是那句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19 01:16 , Processed in 0.055721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