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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年大2班

文化局你这事做太缺德了(31楼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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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3: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占道,此为违建。要提,更要立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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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4: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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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5: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局有文化,但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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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8: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应该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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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8: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LZ一针见血啊{: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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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21: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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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4: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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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9: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肯定是好心想办好事,不存在楼主说的为自己单位方便。至于这通道做的是否合理那另当别论,百家可以争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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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21: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cocoyulu 发表于 2012-1-10 14:34
看了回复,觉得挺感动的,可以想象在路上使用残疾人通道独自出行的残疾人并不多,但是却有十分十分多的残疾 ...

有出来说明的单位都值得肯定,说明文化单位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比那些死猪不怕水烫的单位强多了,这点值得百姓赞许!暂且不论其他的事情做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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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8: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意见提的好{: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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