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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人方圆

告诉大家一个令人不理解的案件,不允许百姓拉屎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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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07: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人家小学没毕业,我看还是你妈没把你教育好,没知识就不要乱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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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09: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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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10: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5,12貌似坟川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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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11: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呀,求你把我的房子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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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11: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有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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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18: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车站边上那座高楼,开发商非法侵占了平阳车站南路的公用道路,平阳县规划局的人是吃什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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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19: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7712686258507788646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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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21: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才明白:政府只不过给楼主的化粪池位置改变一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这样的人也是多的,没改天天叫要改,等真要改了就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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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22: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1-5-15 22:18 编辑
本不想说 发表于 2011-5-15 21:32
看了半天才明白:政府只不过给楼主的化粪池位置改变一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这样的人也是多的,没改天 ...


并非是这样!法律上的化粪池是属于房屋的构筑物,是属于财产的一部分,可以协商分割的,但是现在的政府可以为所欲为,不经过相关法定程序,这是非法侵占,知道吗?看看法律也许我们还会学到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我们过去不懂得法律,所以被贪官谎言欺骗!不过过去的贪官审判A7地块因此被审判和受到了一定的处罚!我们认为现在的A7地块建设是存在违法违规的!开发商今天是在进行违法违规建筑!总有一天贪官会因此再一次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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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22: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发上的81幢房屋照片,再去逻辑思维一下82、83、84幢,他们是属于危旧房吗?是属于因该地块住户“强烈要求”必须要拆迁改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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