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平阳不平

平阳社区侵犯名誉第一案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23 19: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1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平阳信息网★2009金秋全新改版!房产、资讯频道全面更新!
建议成立社区法院,任命华生为审判长,啊土为书记员。
公示一天后如无异议即自动生效。
通知:
经本院研究决定,同意自即日起成立平阳第一社区法院。
任命:阿土兄为平阳第一社区法院荣誉法庭庭长;
      华发聊生为平阳第一社区法院荣誉法庭助理审判员。
                              温州社区中级荣誉法院
                                  院长:QQ
                                               虚历2009-09-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3 19: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接受非法任命。法院审判员以上要社区人大通过方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3 19: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头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3 19: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有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23 2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平阳不平 于 2009-9-23 20:18 编辑
不接受非法任命。法院审判员以上要社区人大通过方可。
华发聊生 发表于 2009-9-23 19:48

华发兄和阿土兄都是法律界的?蛮专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3 20: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太明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3 20: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发兄和阿土兄都是法律界的?蛮专业的。
平阳不平 发表于 2009-9-23 20:16

不平兄弟你也很专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23 20: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3 20: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九四社员 于 2009-9-23 20:47 编辑

老九乱评
   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全赖社区领导的英明决策和指导有方,以及广大社员的热心支持和鼎力相助,经研究决定,以下社民人等为有功人员,特予表彰,以资鼓励。
           一等功:平阳不平 探花
           二等功:华生   阿土
           三等功:九四社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23 2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成功的炒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5-11 21:37 , Processed in 0.10549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