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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9515772

一房二证,是否合法?住建局经办人员与人勾结,伪造证据,违法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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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16: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非自有法院断,发到社区也枉然。
二十年前陈年事,姑嫂不合把它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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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17: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子风 发表于 2013-5-27 16:40
是非自有法院断,发到社区也枉然。
二十年前陈年事,姑嫂不合把它翻。

法院断的了是非,断不了住建局违法乱纪。住建局现在出来回复,敷衍了事,可一房二证,是否合法,不给予回答。如果都按一房二证,拆迁户每个人都把半间房子卖给别人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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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18:12: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公开当年违法乱纪经办人员名字,我要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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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19:06: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吐槽 发表于 2013-5-27 09:21
楼主你一人换几个马甲在这里象个骂街的泼妇一样只能贬低了你自己,是非错对难道法院不会公断吗。{:soso_e14 ...

一审法院己经认定,分家协议书造假,(部份档案造假己肯定),法院现在审查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起诉时间有无超过,错住建局肯定有错,住建局要追究当年经办人员勾结蔡美凤造假事件,而不是一味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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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19:0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吐槽 发表于 2013-5-27 09:21
楼主你一人换几个马甲在这里象个骂街的泼妇一样只能贬低了你自己,是非错对难道法院不会公断吗。{:soso_e14 ...

一审法院己经认定,分家协议书造假,(部份档案造假己肯定),法院现在审查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起诉时间有无超过,错住建局肯定有错,住建局要追究当年经办人员勾结蔡美凤造假事件,而不是一味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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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19:1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子风 发表于 2013-5-27 16:40
是非自有法院断,发到社区也枉然。
二十年前陈年事,姑嫂不合把它翻。

不是不合把事翻,是她沟通住建局经办人员伪造证据,违法办证!一审法院己经认定,分家协议书造假,(部份档案造假己肯定),法院现在审查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起诉时间有无超过,错住建局肯定有错,住建局要追究当年经办人员勾结蔡美凤造假事件,而不是一味逃避责任!难道犯法了,过二十年后就不算吗?你杀人了逃二十年就不是杀人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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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21:26: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瞧瞧!今天挺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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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09:3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为什么对提问一个也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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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11: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从来都是公学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把法院的判决书上传,让大家评判评判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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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14:5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还没判,法院主要针对诉讼时效问题!住建局违法办证这是明白事实!难道住建局人员违法了就不用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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