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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人方圆

一个“填空题”考考当今官员,也许小学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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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3: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没看懂

点评

楼主在指桑骂槐,借题发挥。我看这2006年的拆迁书里的拆迁人单位为开发商这个企业单位,而不是07年新条例的政府单位,当时是没错的。  发表于 2013-5-1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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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4: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拆迁何时了?贪墨土地房推倒。
心法公民去上访,某某中院耍流氓。
程序正义是底线,无头文书为哪般?
京省去了多少次,中院至今无说辞。
贪官吃相忒难看,公民奋起来维权。
官官相护无穷期,上方能增GDP。
玩弄法律戏访民,上欺下骗未有期?
相信法律相信党,依法行事才息访。
若是上下演双簧,血的成本是下场。
我穷家来你雌黄,去他妈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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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5: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楼主挺有才华的,我理解您的痛楚,我替你为了那将要被拆的房默哀{:soso_e115:}。我都见怪不怪了,现在养殖场的猪·牛·羊……有房住,睡大棚的人也多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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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0 15: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3-5-10 15:43 编辑
啊神 发表于 2013-5-10 12:53
你们累不累?这么垃圾的帖子还研究讨论这么久?早该沉了!原谅我又顶了一次,哎!


据说这是当年贪官(已被开除判刑)“吃剩”的,至今没有清理,希望县政府的官员累一累积极协商清理,彼此理解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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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5: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建议你先去读书再回来上论坛吧!不要把自己搞成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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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0 15: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种麦 发表于 2013-5-10 15:31
楼主,建议你先去读书再回来上论坛吧!不要把自己搞成笑话。

楼主认为:每一个人在这世上,他都会有遇到不幸的时候,并且渴望能够得到他人的同情理解和帮助支持。也许你一直是一个幸运者,也是一个非常有学问的人。楼主谢谢你的善意提醒,今后一定再一次去好好读书、谦虚好学。

补充内容 (2013-5-11 16:38):
不过这“单位”必须是当时的“平阳县旧城改造指挥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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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11: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楼主别闹笑话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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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19: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堕落的炽 发表于 2013-5-10 13:58
看了半天没看懂

我也看不懂{: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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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08: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3-5-13 08:57 编辑

这过去是属于公共利益的“拆迁改造”建设用地,现在收回并出让调整为商住楼用地,也许官员已经发现纠正这“填空”了,没有别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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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6: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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