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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一阵123

政府对信访案件应该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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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8 23: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内战:我在帖中说去省中央告你,大多是去信访,但你回帖说:"从来没有听过百姓讲过,告就是上诉法院"。我没有你这样口才说服你,但网友"人民"是县级老干部,是一个对平阳有贡献的干部,是一个值得平阳人民尊重的老人,他回帖不是说:"百姓说告就是信访"!你的观点连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都听不下去,你不要认为你文笔不错,但要想一下你的强词夺理有什么用?有谁去听你!好好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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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哪个对平阳有贡献??我的天啊,你稍等,我去呕一下先、、  发表于 2012-12-22 11:21
你如此贼心不死,我再帮你点化一下:你的老师,人民说了,拥护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上访人员规定,严处违法不作为者.  发表于 2012-12-20 01:19
相当无语  发表于 2012-12-1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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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01: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看43楼与44楼就够了.
只想再说一句,风一阵,我真的只看你太小,不懂可以理解.再乱撒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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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8: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内战:跟帖和评帖都是每个网友的权利,但强词夺理,断章取义这就不对了!本人发帖内容你应该看得很清楚,观点也很明确,政府应该处理好信访案件,及时惩处造成正当信访的囯家工作人员,对于违法信访也应该依法处理!但你却不知突然从那冒出截访观点,并强加我头上,并发表长篇大论。这样是宣扬自己水平高,还是说自己厉害?对于辩论应该紧紧抓住别人观点,并不是从别的地方冒出另外一个观点,这样会文不对题的!失分很大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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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帖子已经引起公愤了,你五毛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了,以后上街小心点,因为会人人喊打!!  发表于 2012-12-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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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一阵123 发表于 2012-12-16 22:06
不要内战你太片面了,百姓的告分两种,一种是上访、另一种是诉讼;而老百姓往往所谓的告就是向政府上访,并 ...

如果你带着这样观点去信访,我看你进监狱机会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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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不过类似你这样拍马屁的,技术一定要练好!哪次说错话,惹毛了你的上司,小心自己先进去 哈哈。  发表于 2012-12-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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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8: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内战:我的发帖内容要认真看、详细看,辩论观点要紧扣本帖内容,不能生造一个观点,去扣到别人头人进行批评、还好,你只是一个普通人民教师,要是当上八品芝麻官以上领导或是法官,那人民百姓就遭殃了!看来你这一辈只能站在讲台上了!因为你人品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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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人家人品好与不好,自有他身边人公认!!你这样满嘴喷粪,首先你自己的人品就是很次的!!  发表于 2012-12-22 11:24
谁的人品怎样你说了都不算。但有一点,你越是毫无理由无端攻击别人的人品,大家就会越看清你的人品的!想引起别人关注是好事,但别人审的是你的丑,你就不一定值得了。  发表于 2012-12-2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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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9: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内战:在发帖和评论中,我那里有提出"截访"二字以及截访相近内容!我只是建议对违法信访案件要依法处理,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去一付了之。这本是一个正义公民的呼声,想不到你会把截访两词也连了进来,你牵引手段虽然不错,但这一次,我觉得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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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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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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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吗  发表于 2012-12-2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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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博-贝贝 发表于 2012-12-20 19:07
继续

还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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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访民选择什么样途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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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法律规定可以逐级进行,但经省、中央调查后认为不能再信访的,必须终止信访!  发表于 2012-12-20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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