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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闹市逃兵

借贵地转一个限制级别的贴(26楼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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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7: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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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7: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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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8: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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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8: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花 发表于 2011-11-10 09:19
当网络成为媒体,那就是社会公器,就不可因一人之私而滥用。慈善公益也是一样,不可为某个人随意开展大范围 ...

虽然我理解探花的苦衷,但还是觉得对这样处理这些事情并不是最好的办法。至少会给很多人觉得不近人情,甚至有些因噎废食的感觉。其实其中不少真的是需要帮忙的。探花或许应该思考下有没更好的处理办法。比如有些能“提供确凿可信的证据和可靠的捐款监督手段”的事情。可以把帖子放在“同城”这样的非热门板块中。如果是影响大真需要帮助的事件,自然能存活下来。反之会自然淘汰。既不提倡,又给了机会。是不是更合理呢?这种事情一棍子全部打死不是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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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无益,我不想再讲过激的话,吵起来给大家看笑话!  发表于 2011-11-1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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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9: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呃。。。我觉得把病人家庭再说详细些应该更好,木有在身边看到过这样的事情,只是看电视里的,那些家徒四壁,或者说房子都卖了看病的,眼中含泪的还坚强着说要坚持下去。。。确实让人看着很心酸,很不忍。。。
建议把材料整理下,让人一下子就能认识到,也就不会出现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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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捐就捐 暴人家隐私干什么?  发表于 2011-11-1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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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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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9: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不是有一个被迫的慈善一日捐吗?那些钱捐给什么慈善机构的,还不如捐给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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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赞同~!!!汶川地震的时候我们捐的钱都让人家拿去买普拉多开去了,而老子却还在开哈佛  发表于 2011-11-1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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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21: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这两年社会道德事件时有发生,很是拷问大家的一颗公德心和道德情操;面对这种不幸降临的时候,任何人都是比较无助的,在此先祝愿主角早日康复,虽然社会众人献爱心,伸援手,给温暖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社会应该发扬的美德,但是在向社会公众呼吁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首先向当地政府,当地的的公益团体组织,诸如红十会等组织申请援助……再由当地政府会公益性团体组织呼吁社会公众给予受困者力所能及的帮助……个人觉得这么做出于以下几点考虑:1、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虽然最近几年政府的正面形象受到不少诟病,但不可否认,在公信力上,要优于个人,在组织对受困者的帮助方面(财力、物力、宣传等)也优于个人  2、由于今年郭美美事件,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组织的公信力降至冰点,现在急需一点点的积累其公信力,这个事件虽然只在小范围内有影响(受困者亲朋好友及周边人士),但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有一定的社会正面效应,3、直接面向社会公众,面向网络社会求助,有几个弊端,容易被不法分子修改内容账号,浑水摸鱼;4、容易引起一部分公众的质疑反感,有负面的效应;5、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不利;6、对捐款的收支缺乏一个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以及募捐的时间跨度,多余捐款的归结去向等;7、以上只是个人一点观点,谢绝一切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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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2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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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08: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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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0: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年轻的生命啊,才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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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4: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老大级的人物都在啊。路过留名。
那个募捐贴我也看过了。真有真人真事的。能帮的尽量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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