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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23: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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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云 发表于 2011-7-21 20:11 
首先,感觉你的态度是有问题的,从你的措辞看,你对外地人有明显的歧视倾向,如果当时在现场和派出所也是这 ...
谢谢大家对此事的关心,首先我要申明一点:我绝对不是对外地人有什么歧视,这点请注意,如果是本地人捡到狗狗的话,我就会说是两个平阳人,我又不认识人家,你叫我怎么称呼人家呢?“外地人”这三个字就是歧视人了吗?我不觉得啊,电视新闻里也常提到这三个字啊,只是有时候还加了个外来务工者,但我又不确定人家是不是外来务工者,总不能这么称呼人家吧? 还有就是:警察也没有去确认他们是拣到还是买来,只是问了句,你狗是哪里来的?那人就说是800元买的,然后警察也没问别的就信了,也不需要什么证据啊,而我可以拿出证据他却说没用的,请问您会去一个过路人那里花800元买一只狗吗?而且人家还怀有身孕,还有那个男的还曾问过我是哪里丢的,我说了地址那人马上没声了,如果是捡到的,开口要八百不是敲诈吗?我凭什么花800买回来本来属于自己的狗啊?我买来才1500不到呢!包三四百红包我可以接受,敲诈的话,做梦去吧!
接下来回答您的第三个问题,那个警察本来确实说的就是您说的什么善意第三者,看来您也是专家,我当时就是听不懂这些专业术语,也学不来,就用老百姓语言来问他:“你的意思是谁拣到就是谁的吗?”他说:“是的,谁拣到谁就是善意第三者。”
老实说我发帖并不是要针对那个警察,他是警察,法律他比我懂,而且他的态度也不是那么差的,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就是理解不了,也接受不了这条所谓的法律,所以想听听大家对这条法律的看法,所以发了帖子,给大家造成了困扰的话,不好意思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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