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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阳不平

平阳社区侵犯名誉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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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帖得好,管理员也需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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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自由身啊!九弟还以为被纪委“双规”了呢,可见官官相护啊
九四社员 发表于 2009-9-23 18:32


本人暂时还不够格,以待来日,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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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桌上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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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ci此案到此结束,俺老九去山门会小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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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我沒深入了解全案情,法律也不很了解,所以难以表态.但平时多少有所发现管理員不用管的帖子,尽至连错别字都要管,是否管得太多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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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偷偷说一下,我和探花是同学。探花不知道我是谁?搞他一下,真爽!
平阳不平 发表于 2009-9-23 18:35

此风一开,探花估计要经常被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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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还是我学长呢,搞几下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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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我沒深入了解全案情,法律也不很了解,所以难以表态.但平时多少有所发现管理員不用管的帖子,尽至连错别字都要管,是否管得太多了,供参考.
光明大 发表于 2009-9-23 18:40

错别字不是管理员管的,是本版主管的,因为这个社区里和我比较要好的都是小学生多(确实有很多小学生在的,不是忽悠),我作为他们的朋友,总不至于让他们受到错别字的影响?
更何况,改正错别字,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不改也可,改了有何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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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8: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下:社区这个假日有没有什么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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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9: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有言论自由的,美国人老说我们国家没有人权,难不成我国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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