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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悠然见南山

房子要被拆了,该高兴还是伤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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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09: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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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09: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自己付的都算了,政府的成本算一下,把您原来的房子拆了,要补偿给你,您到外面租房子住,要付过渡费,你说的高楼建起来,政府要在边上修路修公园建学校,这些都是要通过土地调节来的,不能就房子算房子,在算算您自己居住环境的改善,周边环境的改善,房子的升值等等,你说政府赚钱,即使赚100个亿,也不可能全县的公务员都把它平分掉拿回家,还是拿出来用于民生、社区配套、公共建设等支出。希望我的解释对您有帮助,不过按照现在的政策,是按占地面积1赔3的,30平米赔90,然后级差调节,你有钱可以多买120平米,多的30价格高一点,也可以少拿30平米,这个面积由政府出钱买回来。任何事情都是有个循环的,征地、拆迁、村改等等,其实谁都想快速的把这些事情干好,当时往往有小部分人利用政府的急切心态,就如大家说的钉子等等,使得整个局面完后拖延,政府安置房建的越慢,赔的越多,前期投入的钱要算利息给银行、农民在外面租房每年还都得付安置费、工作没有政绩、地区的形象出不来、环境还是脏乱差、所以政府没理由不把这些事情早点干好的。{:soso_e118:},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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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一赔三或四的面积置换政策比例不低。但政府有考虑我们温州一户宅基地面积和房子占地比外地低好几倍吗?改善环境是政府应该做的,而且投入政府也是能靠卖房卖地回报更多,不该由拆迁户承担。  发表于 2013-7-19 09:59
政府的初忠估计是这样的,但政府里面的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群体,只要其中一部分腐败(而且其中也肯定有),这个初忠必会受到点点影响,这点点影响就会影响到我们老百姓。  发表于 2013-7-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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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抗原 发表于 2013-7-18 17:56
是按占地面积的1:4,不管你房子2层3层占地30都是120,如果按你的算,2层的出120-60=60  60*3000=18W  三层 ...

就这样的,什么叫占地面积?上面的装修材料费会赔偿给你的?所以那些刚建好没多久的要拆迁很不划算的,你可以去了解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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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0: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抗原 发表于 2013-7-18 17:56
是按占地面积的1:4,不管你房子2层3层占地30都是120,如果按你的算,2层的出120-60=60  60*3000=18W  三层 ...

就这样的,什么叫占地面积?上面的装修材料费会赔偿给你的?所以那些刚建好没多久的要拆迁很不划算的,你可以去了解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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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的占地指建筑占地面积,不是和北方地区还包括院子的总占地。装修材料费应该有的,按评估价给的。  发表于 2013-7-1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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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0: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全练川 于 2013-7-19 10:54 编辑
eyre 发表于 2013-7-19 09:15
楼主把自己付的都算了,政府的成本算一下,把您原来的房子拆了,要补偿给你,您到外面租房子住,要付过渡费 ...


看似一赔三或四的面积置换政策比例不低。但政府有考虑我们温州一户宅基地面积和房子占地比外地低好几倍吗?                       不说山东等外省的农民一户宅基地都是一个院子占地一亩以上。本省内杭州宁波等地宅基地也都是占地很大,没有像温州这样一户只占地一间,甚至有的已经分户成家的还没有另外宅基地分到。如昆阳城西水塔的谣传拆迁补偿700万的流浪汉,真相是俩兄弟都成家了还只有一间四层楼。按一赔三或四,他们俩户能补偿多少?恐怕连法定宅基地面积都得不到吧?温州农民的合法宅基地标准到底是多少?温州农民就低人一等?我在上面34楼贴的闹得沸沸扬扬的山东拆迁案例看,一户农民9间房子都有,他们还要当钉子户。再看看下面宁波慈溪的补偿办法(钉子户也不少),我们温州农民的宅基地是不是太少了?这样拆迁补偿政策合理合法吗?所谓的温州高房价不和宅基地极少有关吗?宅基地都和外地一样,安置房指标会这么高吗?现在温州房价大跌,安置房指标也大幅缩水,政府政策也应该做人性化的调整,不然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地方发展。————————————————http://www.cixi.gov.cn/art/2008/6/26/art_14382_184231.html  《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住宅用房的安置人口按照被拆迁人家庭具有常住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口确定。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增加一个安置人口。(平阳有这政策吗?)  】                                 【 第二十二条(一)户内每个已满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青年可相应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二)户内每个已满18周岁但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青年可相应增加二分之一个安置人口;
  (三)户内每对已婚但尚未生育的夫妻可相应增加一个安置人口。。(平阳有这政策吗?)】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人选择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其住宅用房的可安置面积,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确定,户内人口(包括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人口)1—2人的,可安置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米。(平阳有这么多面积吗?),户内人口(包括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人口)超过2人的,每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以下简称“高限安置标准”);对于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因未取得宅基地建房或者已建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等而造成住房困难的村民,按每户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简称“低限安置标准”)确定可安置面积。】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人选择迁建安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被拆迁房屋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二)被拆迁房屋安置建筑占地面积标准:
    被拆迁房屋原则上按照“拆一还一”方式进行安置,1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2—4人户不超过95平方米,5人(含5人)以上户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不超过140平方米。安置建筑占地面积标准随我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的修改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安置区规划和自然间划分,对不到安置建筑占地面积半间部分不予安置,半间以上的安置一间;。(平阳宅基地有这么多面积吗?)】
2011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
http://www.nblr.gov.cn/showpage/detail.jsp?id=1495391 对于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因未取得宅基地建房或者已建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等而造成住房困难的村民,按每户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可安置面积。可安置面积除以被拆迁房屋用地面积的值小于1.5的,在可安置面积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安置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人均80平方米。增加的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实际用地面积×1.5-可安置面积】




补充内容 (2013-7-20 16:39):
——————————谢谢蚂蚁家族 夸奖。我这个蚁民不过是为被拆迁户要个公平和真相。说不定哪天包括你,我们也都会是被拆迁的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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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也是拆迁户群体了,老是长篇概论的发表意见。可以去拆迁办上班了!  发表于 2013-7-20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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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1: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抗原 发表于 2013-7-19 10:07
就这样的,什么叫占地面积?上面的装修材料费会赔偿给你的?所以那些刚建好没多久的要拆迁很不划算的,你 ...

恩,就是房子的占地面积,其他院子另外算的另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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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1: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得黄金万两不过一日三餐,拥广厦千间仅睡三尺之床……{:soso_e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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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哲学思想了,跟“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一样一样的,看似有理,其实....  发表于 2013-7-20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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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1: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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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1: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被拆后,都这样,农民啊!说是建了新房给你,还要几十万的钱,哪里来呢,还要家具,装修等的钱。农民的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多的钱啊!那货币吧,这么点钱也买不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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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11: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一赔四,那是偷换概念,应该是一建四,政府黑啊!   高楼建的套间更多, 应该要更便宜给农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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