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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草根新闻:一起参与到抓捕凶杀嫌犯行动中吧!也许你就是“微警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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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0: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力配合为民除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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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16: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这些事情不可迁居万动,如果发现了还是上报公安机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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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 10: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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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 10: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 着有点 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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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5: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配合警察办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呀,义不容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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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5: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落清秋 发表于 2011-9-26 10:53
犯罪分子,人人得而密报之。只是警官的号码太难记了,有发现还是直接110方便。

对了打110有记录的,你直接打那警官电话那就不能保证以后领奖金的是你还是他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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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6: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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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6: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坏人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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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6: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事情也太早了吧,你现在才发贴,凶犯早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还等着你抓哦。

点评

难道你没有看到我发帖的时间吗? 我也不知道N久以前的帖子怎么也有人回复。  发表于 2011-11-1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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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8: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得跟昆阳混黑的陶勇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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