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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蓝蓝

和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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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1: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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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1: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党啊,你在哪里! 相信党会出面把你这事给摆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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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1: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们星期一去县政府门口拉横幅,让更多的领导知道这事,难道咱们老百姓连伸冤的地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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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1: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无天的ZF部门,无保无障的商户。法律不同情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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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2: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横幅的时候还在奇怪,现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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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2: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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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2: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感觉“无敌手”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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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10: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无敌手
感谢你的热心关注,也谢谢你的宝贵意见,我们店面所有的房东全部都是房管局的职工我们都是认识的,在转店面的时候就跟他们全部联系过,因为公房办营业执照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盖章是办不了营业执照的,所以不用担心我们是否在招租之前才知道房管局职工是我们的房东,这点不存在任何异议。。。。。而且房管局十几年以来一直都是用这种方式承租这一带的店面的。。。。我们的要求也很简单,我们只是想得到我们的优先权,我们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 保障。。。。。难道只是因为我们是普通的老百姓?????????为什么领导就是不肯出来见我们一面,不给我们一个说话的空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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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3: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ton 于 2009-12-7 13:09 编辑
回复  wyq898


    如果说优先权只限制的政府手里, 那么法律的意义是什么吗?那政府不是服务于人民的 ...
天蓝蓝 发表于 2009-12-6 11:26

你没听过一些地方的X员们经常说:“有本事你上告啊,老子才不怕你呢,在这里,老子就是法律。”
这句话不是普遍性,但是典型的,能代表一大部分地方X员们的心态。
我看唯一的出路就是让:“在这里”,变成不仅仅是在这里,让全国人民关注。那么,可能就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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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3: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被和谐,好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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