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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扁就扁

曹门新村惊现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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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1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57]哎,这年头,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草你老MA的这些JB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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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17: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这种公务员早就该开除了,简直没有王法了,自己搞违章建造还打人,早该抓进去判个几年看他能嚣张到什么时候,平阳的规划局你们都是吃什么长大的呀,这些事都不管管,真是官官相护都一起抓起来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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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2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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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偶也看到了,一大班人骂骂咧咧的,嚣张得不得了,偶还以为是黑社会寻仇呢,逃先.原来公务员可以酱紫滴,偶同学的同事的朋友的表哥以前有拜老大,有事没事打打杀杀滴,偶同学的同事的朋友的姨妈担心不得了,早知呀,还卖什么烧烤,当公务员去,混到现在肯定十佳了,那小科长算老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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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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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9: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某还是工商局里管违章广告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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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9: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某言辞凿凿:他原来同意给我建的,现在不同意了,好像隔壁的说话不算话,是个懒皮,试问:隔壁如果同意,为何一直吵架?还有,做为一个公务员难道不知。违章就是违章,难道隔壁同意就可以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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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15: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坏人坏事,就应当揭发,版主为什么要屏蔽照片?这里的言论又算不上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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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16: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SIZE]这么热闹,来迟矣!不过一点也不奇怪,当官的(特别是这些小小的科长)不欺负老百姓还欺负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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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2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清水一杯在2008-11-21 15:11:00的发言:
既然是坏人坏事,就应当揭发,版主为什么要屏蔽照片?这里的言论又算不上过分
这才体现出朱牛人的道行深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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