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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臀王子

县“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 有必要去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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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8 11: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何为划拨?法律规定划拨土地是用于军事,教育,其它公共事业等用途的土地; 我想问,我们老百姓手上的房子为何是划拨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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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8 12:4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广进达三江。向为人民币服务的人致敬,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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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来是我们心甘情愿拿出来啊!  发表于 2015-8-3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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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8 15: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啊鸟 于 2015-8-28 15:47 编辑
蓝色忧郁 发表于 2015-8-17 15:47
听起来是有点怪怪的。。。。。。


有什么看不明白还是?有什么可怪的呢,就是政府把自己的作为转嫁给消费者的意思,晕,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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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3: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含义折叠编辑本段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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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3: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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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3: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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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3: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出让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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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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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3: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说改成出让土地后 这块地就是永远属于你的了? 下次再遇到 什么 拆迁 什么其他的你就可以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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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6: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费用不要太高还可以接受,落地房要一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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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9: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生意真好做哈,就改两字,钱滚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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