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打了这么多的字,真是辛苦你了。XX大哥(我才疏学浅,你的这两个名字打不来。不好意思),看了你的回复,觉得你可能有几个词还没有学好,今天跟你一起好好学习这几个词,想必你没意见吧。 一、选择性无视。你说(消防救命通道?小区的后门是开放的;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可直达小区里面!没有任何阻碍!A幢和B幢都有!这个是事实不?请你说明,如你所说,一百多斤的石头会在发生火灾的时候移不开?那那么多的步行街的消防该如何?这里只想说明,你帖子里夸张的唯一救命通道的说法,也给大家一个明白合理的解释)。呵呵,不知道你搬进来多久,我搬进来快一年了,A幢的后门是车辆出口,一直有开放,但B幢的后门从来都是大门紧闭不开放的。难道你不知道????你说的B幢有火灾发生消防车可直达是从何说起?还说是事实,是不是你一直没住在小区里,从来不知道B幢的后门时不开的事实啊。今天我告诉你,B幢无后门,这才是事实!还有,火灾发生,消防车不能从大门进,而要从后门进,耽误时间不?要知道发生火灾,早晚1秒都能造成多大的损失你知道吗?因为堵住消防救命通道而造成的损失,谁赔??你扪心自问,你和你的业主委员会们赔的起吗??? 二、因咽废食。你说(小区的消防通道上停着小车会对消防带来多大的隐患?石头一百多斤,车子是一吨多啊,如果发生火灾该车辆的业主不在小区内,那该如何呢??再说说物业的管理,车子让进不让停在消防通道上是以前的车辆管理办法,可有多少业主会遵守呢?打骂保安的事情频发,车子甚至停到绿化里面去,小区外来车辆无序的通过,停放在我们的小区内!路面不堪重负,也对小区的管理带来混乱!甚至是安全隐患!)。我又呵呵了,因为有些车辆没有遵守规定,你就要把整条路给封了??你让那些遵纪停车的车主怎么想??小区的车辆管理其实很简单。我提个建议:给所有小区业主的车辆派发车卡,一车一卡,如遗失可补卡但要交300元以上(防止故意补多张卡给外来车),从来杜绝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因装修、维护等特殊原因的除外)。对消防过道上停车的,要考虑实际情况,可设定临时停车时间,并由保安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对超出临时停车时间的车辆予以罚款。同时公示全体业主同意执行!这招既解决了乱占用车道的行为,同时也给了广大确实临时有事需要停车业主方便。何乐而不为?难道不比你这个直接一刀切的笨方法要好吗? 三、差别化待遇。古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住在一个小区里的人,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包括普通业主,包括物业、保安,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高级,买了地下车库的也没有比不买地下车库的高级,地下车库一个才10万,并不是买不起,而是值不值当的问题。我自己开的车也比大部分有车库的车要好很多,但我就不买车库,因为我觉得不值得。小区的先前规划,路面上本来就有预留停车位的,就像规划本来就有地下车库的一样。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权利可以不经过广大业主投票通过就擅自更改。我也看了物权法,对于更改公共设施用途的,必须报业主大会同意,请问你们有经过这个程序吗?还一口一个物权法,自己先学精再拿出来用吧。你今天说路面上的停车位影响安全,我也可以说车库的车进出影响安全,而且影响还更大,你们现在擅自把路面上的停车位给封了,你自己觉得公平吗?有本事就把整个小区的路都封了,不让任何车辆进出,这样才能服人。不过也可能损害了你们这些买了地下车库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利益了吧。呵呵 四、强词夺理。你说(主要还是因为不方便,这个所有的人都会理解你!但是话要说的透明,客观,不必要用夺人眼球的标题来掩盖自己的真实目的,更不要拿小区三百户人的救命来说事情) 呵呵,我有什么真实目的,今天我就告诉你,一、业主委员会擅自放拦车石,确实造成了极大地安全隐患,万一发生火灾了,你的这个拦车石,就会变成夺命石,稍微懂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为何你要选择性无视呢。二、业主委员会擅自放拦车石,对我的生活便利性造成了影响,我的车也会有时候进出小区,停在路面车位上,你们这样做,侵害到我们的利益了,对于你们所谓的目的,我只想说,对居民的安全造成危害,地下车库两个出入口的危险性远远大于你们封掉的地上车位的危险性,大家到小区一看便知,你们现在把危险性小的封掉了,却把危险性大的听之任之,怎么服人! 反倒是对于你,基于你的回复,我知道,你99%是业主委员会的人,我奉劝你一句,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不是只代表你们自己几个人的利益的,不要以为自己是"官",你们还真不是。 五、好好读书。你的回复中有关于业主委员会的一大段话,咋一听,我还真以为你很懂法呢,可在我看了相关规定后,我只想回复你小段话:“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看清楚,你们的权利仅仅是拟定,然后报业主大会同意,而不是几个人拍脑袋就作出了这么危害人身安全的愚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