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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80088

拆迁,拆违就要有铁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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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5: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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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6: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冻着了。。。你先把共产党管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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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21: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是对利益的再次分配。政府,开发商,拆迁户多有自己的小九九。无论怎样的赔偿方案多是有人反对的。只要大多数人多同意的方案,就基本上认为是合理的。民主是什么?大部分人认同就是民主的表现。楼上说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要保障,难道少部分人不是人吗?”少数人是人,但为了少数人的利益,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叫民主,而是对民主的践踏。楼上说的“我们有什么资格去剥夺他们宪法赋予的权利?”我问你,他们少数人有什么权利去剥夺宪法赋予我们大多数人的权益呢。在最体现民主的,关系到国家利益的全民公决,也是大部分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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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同意了吗? 你看看你这个帖子是不是大部分网友都反对你的观点。 你说的大部分人同意实际上只是少部分人同意为了自己的私利损害更少数人的合法利益而已。  发表于 2012-5-3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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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08: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880088 发表于 2012-5-29 21:41
拆迁是对利益的再次分配。政府,开发商,拆迁户多有自己的小九九。无论怎样的赔偿方案多是有人反对的。只要 ...

大部分人同意了吗? 你看看你这个帖子是不是大部分网友都反对你的观点。你说的大部分人同意实际上只是少部分人同意为了自己的私利损害更少数人的合法利益而已。如果全县范围投票试试看。局部小范围的小利益群体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个别村民的合法权益,在你口中却成了堂而皇之的理由,悲哀!
举个更简单的例子,如果有10个人中9个人要求另外1人的财产拿部分分给大家,这样看似每个人都会得到好处,但那一个人损失重大,那一个人肯定不同意,但另外9个可能完全赞同,难道这就是你口中的“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
不觉得很荒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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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08: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少数服从多数也要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更不能违反宪法法律的情况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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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08: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懂个鸟,有权利的人就多赔点,农民的房子就是估价很低。我们村以前的书记房子造在田里,拆迁的时候赔3间地基,还是违章的,农民能赔吗,尽放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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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09: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的就是一堆狗屎,或者就是个狗官,让人感到希望的是贵州强制拆迁队长终于被老百姓给搞死了,现在死得不是受害者,死得是狗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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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15: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2-5-27 15:15
有的一点点小违章就必拆 有关系的就算再严重的违章也不会拆。难道那些人瞎眼啦?楼主怎么解释?如果真的做到 ...

拜托,我只的是对你这段话-----------违章建筑是人治时代的产物,现在社会处在人治到法治的转型期。改革肯定会遇到阻力。先拆小的,好拆的,最后再攻坚大的,这种方式也是可取的。不可能一夜之间全部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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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专门欺负老百姓,有本事抓几个贪官看看,妈的畜生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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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当官的收了开发商的钱,当然要不择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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