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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草民007

无助的雅河人家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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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5: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给我个说法 ,我就给你个说法!!”期待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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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21: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拖了这么久还没解决,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官府衙门的作风,可以看出依法行政还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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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河人家现在如同烂尾楼~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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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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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0: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支持雅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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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8: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看了一下那个由昆阳镇WS副镇长做见证人的协议,他们完全把雅河人家的业主当成了二等公民,协议规定5号楼业主完全享有小区的使用权之外,还规定了他们的物业费是0.35元/平方米,一楼店面不用交;而真正的雅河人家业主物业费却全部是0.60元/平方米。听说5号楼业主当时还提出来所有停车位都要由他们先用,不过这个禽兽般的要求后来没有得到我们亲民的领导支持。了解了这件事,我好象感觉回到了元朝,5号楼业主象是当时的蒙古人,而我们真正的雅河人家业主更象是当时的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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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丑恶的当地政府。为什么当时给雅河人家边上5号楼不彻底解决问题,难道卖给人家房子不得考虑给人家变电房的地方和化粪池的地方?就像卖给你一套房就不给你进口出口的道路一样的道理。还有,出现了两张不一样面积的规划审批也不出来解决此事,以至于让百姓受苦。
二、丑恶的雅河人家边上的5号楼业主。拿着两张不一样的规划审批(其实最终审批结果很明确,雅河人家土地与他无涉)就一定说雅河人家他有份,亏得雅河人家开发商还容留许了给他们建了配电房。退一万步讲,即使有份(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也不能用私权拆人家围墙,说土一点,就是怀疑人家是小偷,就可以私设监狱逮了人家一样道理。
三、丑恶的愚蠢领导。居然出来一个所谓的协调,让邻居去拆人家合理合法的围墙,别人的合法民宅真的是副镇长大人说拆就可以拆的吗?拆了之后容积率怎么算,容积率变更真的不用知会业主?雅河人家业主的利益谁来保证?
四、丑恶的房开。自做主张给别人建变电房,自做主张同意拆围墙,不给业主任何解释。坐台的几个售楼小姐鼻孔朝天,问个口干舌燥不给任何解释和答复,更别说道歉。据说延期交付他们也不愿意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和邻居和纠纷一辈子解决不了,你一辈子也住不进向他买的房子,他也不会给你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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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13: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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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0 2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河人家的问题过了这么久还看不到解决的希望,相关政府部门不知道打算怎么处置,协调是没有用的,因为双方的矛盾是对立的,是非法和合法的冲突,政府在这里只有依法行政和履行承诺的义务,而不是去协调,因为协调意味着双方的妥协,如果协调成功了,也就是意味合法要向非法让步。举个例子吧,一个美女每天必须经过一个色狼的门口,色狼告戒美女,你要经过我门口就必须给我搞(当然门口的路是公用的),美女说凭什么啊,色狼说门口的路是我的,如果碰到这种事情,警察肯定不会去协调叫双方都退一步,叫色狼不要搞了,摸几下算了,叫美女也退一步,就给他摸几下吧;警察肯定是依法惩治色狼,维护美女的合法权益。雅河人家小区就是这么美女。

点评

已经搞了! 强奸罪也定了, 但就不抓!  发表于 2011-4-20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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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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