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为人方圆

平阳县规划建设局你销毁不了证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9 11: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还是那么腐败顶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富园你是这样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9 16: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1-4-9 22:27 编辑

我们怀疑:平阳县规划建设局网站,它在我们清明节后第一天信访该局监察科,指出违法违规证据所在平阳县规划建设网站上,第二天就开始了屏蔽,至今没有开通!这是为什么?难道真的将以下问题销毁?
平阳县规划建设局网站上“建设项目批后公布”:
①选址意见书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选址位置
建筑面积
投资额
经办
审批
办理时间
(2006)091号

拆迁改造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昆阳镇解放北路A7地块

用地面积3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5700万元
2006.8.7
②用地许可证
编号
项目名称
用地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用地面积
经办
审批
办理时间
(2009)03601003

商住楼

商住

浙江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阳县昆阳镇解放北路A7地块
3010.0平方米
2009.4.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9: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规划局的网站都登不进去.什么原因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9 22: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如今我们81幢房屋使用的化粪池一直没有依法解决!这完全是属于平阳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的违法违规行为!A7地块规划建设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百姓将拭目以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8 09: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这这。。。。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8 09: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8 09: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的还不止这些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1: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19 10: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19 09:35 , Processed in 0.068612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