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仗义之人

关于温州居士达房地产欺诈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5 16: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上就要发表一些社会上热点问题,带有刺激性,平平谈谈的话题请不要发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16: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在合同方面房开是占着优势的,但现在正好超过了普通住房的标准,大家都知道,现在国家的房产政策,也许业主以后要多交房产税之类的税收,对业主来说损失无法估计,有的时候我们不仅要讲法也要讲情啊,更何况主要责任在房开,不能把房开的错让众多的业主承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17: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很想问东是一个方向这位同志,到底这个内容是攻击到政府了,还是违反法律规定了,或者给社区造成什么损 ...
19830703 发表于 2010-8-5 16:14

法盲,真可笑,你发吧,免得误认为我是房开的打手,关于论坛的责任就是,如果当事人上诉,社区有可能成为第二被告,不过关我屁事,你们继续

点评

弱弱地问一句,会这么严重吗?社区成为被告,我们社员即成为被告对象!好怕耶.....以后不敢上社区了,十万火急,老张,探花,易弟们快出来解围吧.  发表于 2010-8-5 17:5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18: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讽刺吗?
对BBS的管制,实际上也只能是对BBS 经营者的管制。不当言论,可分为"无关人可知"和"无关人不可知"两种情况。
"无关人可知"指该言论的违法情节是与其无关的人也能知晓的,具体指法定禁止的言论。这些言论的不当十分明显,管理者需负较严格的责任,任何人可以对其提出异议和举报。严重者应该追究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对此,服务商应做的,首先是制定明确的使用规则(服务条款的一部分),尽到提醒的义务;其次,在履行监督责任时需要进行充分注意,包括在一定的时间内删除不当言论,及时报告等(至于具体执行是服务商还是版主,则无关紧要)。由于用户发布不当言论和管理者发现、处理之间往往有一个时间差,因而政府主管机构有必要设定一个统一的时间,对于在用户发表不当言论后规定时间内将其删除的管理者可以免于法律责任,反之则其必须承担管理不善的法律责任。
        "无关人不可知"指其不当难以被无关人觉察,比如以夸大甚至是虚假的言论对他人造成侵犯(比如是侵犯他人名誉权)。这种情况下,即使管理者充分注意也难以主动禁止,因此应减轻其责任。在此种情况下,需要权利主体(当然他负有证明自己身份的责任)对管理者提出维权要求(如:停止侵害、删除不当言论、以及其他的损害赔偿)后管理者才负有相应的义务。侵犯版权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也属于此类。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还没好到这种地步,但严以律己,有错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18: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诽谤第一案,恒升案的案例就是网站也被送上被告席,我的出发点也是为了网站好,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18: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社区高管们的声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20: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从法律层面而言,房开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注明:143、平米与145、平米的相关契税税率。因为我们的房屋处于其边缘线,要不就容易诱导我们“消费者 东是一个方向 还有一点 如果我发的帖子给你造成什么不安 请让版主删我的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21: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讽刺吗?
对BBS的管制,实际上也只能是对BBS 经营者的管制。不当言论,可分为"无关人可知"和"无关人不可知" ...
东是一个方向 发表于 2010-8-5 18:19



谢谢你的关心,你放心好了,这个帖子根本就没有毁谤,这是实话实说,所以说你根本不了解情况,实话实说根本没有错。如果实话实说有错的话,那那些指责政府官员的不是要枪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23: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卖的时候没说143和145的税率区别,无缘无故从普通变高档,
经交涉答应业主补偿1.5的税,结果先交了钱的,一分钱都不退回给你,翻脸比翻书还快,而且还是一个拖字诀
打电话恐吓业主
就算增加外墙,怎么偏就加了143的这户型的180户

是否有欺骗消费者行为,大家心知肚明,偏有人怕扯了论坛的后腿
很多人是贷款买房的,不是一掷千金的富豪,对于普通老百姓,这不是小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6 02: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士达为了方便更好的销售商品房居士大厦(东方银座)把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45.79平方米伪造成143.51平方米,这样非普通商品房变成普通商品房 众所周知 普通商品房只交总房价的1.5税 而非普通商品房交总房价的3.0税 ,我们业主2010年5月1日之前去购房咨询时房开承偌不会超过145平方米,正是这一点我们业主才会购买温州居士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商品房,而2010年5月1日众多业主去开发商拿钥匙时,所演变成143.51平方米变成145.79平方米,我们就问开方商要后来检测面积的文件,开发商拿不出,还说房产证以后出来也是145.79平方米,而正是多了2.41的平方米要多交房款之房屋契税。据了解,从法律层面而言,房开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注明:143、平米与145、平米的相关契税税率。因为我们的房屋处于其边缘线,要不就容易诱导我们“消费者 注:重要的是一:房开2010年5月1日拿不出检测面积能证明是145.79平方米,更荒唐的是房开还说房产证以后也是145.79平方米,房开你拿不出2010年5月1日检测面积文件,房开你如何认定就是145,79平方米,从这显而易见房开一开始就伪造商品房建筑面积,这种黑心房开为了方便更好销售商品房居士大厦(东方银座)的商品房怎么能让我们多交房款和总房价的百分之三的税,这个欺诈我们普通老百姓,给温州乃至全国的房地产市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跪求政府,媒体,社会大众,律师,给予咨询帮助!!!!!
   出卖人:温州居士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横阳西路1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26000012206
   企业资质证书号:浙房开195号
   法定代表人:游鉴非
   联系电话:0577-63888888                        
                                                                           
       跪求政府,媒体,社会大众,律师,给予咨询帮助的加昆阳东方银座业主群号码1131857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21 19:54 , Processed in 0.06682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