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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语者

[注意]又有一副局长犯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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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女的也不是什么好货色,还未成年就和这些官员混吃混喝,现在叫屈了,说被人强奸了,难道你在和他们一起之前真的就天真到没有料想到会有这么一个后果吗    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水性杨花,人尽可夫的,多一个少一个我看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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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少女都愿意出去吃夜宵的,本来行为就是不检点,给他们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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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1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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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1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些事情,只有搞和被搞的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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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2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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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2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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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22: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地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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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2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为人父母了,这些鸟人怎么对14岁的为成年人下得了手?!
只能说,禽兽---这样讲其实也玷污了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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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8 2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南县公安局关于“6.12”涉嫌强奸案情况通报Post By:2009-6-18 13:51:42 转自:龙港<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2%DB%CC%B3">论坛</span>作者:cnga (论坛<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B3%AC%BC%B6">超级</span>版主)-苍南公安网通报: <a href="http://www.cnga.gov.cn/Shownews.aspx?ID=499" target="_blank">http://www.cnga.gov.cn/Shownews.aspx?ID=499</a>        6月12日晚,苍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人在苍南县灵溪镇某酒店被人强奸。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火速出警到达现场,并了解相关情况。据两名报警人称,当晚她们被人带至灵溪镇某酒店被强奸。民警在询问了解中还得知,报警人系未成年人。      鉴于案情重大,且涉及未成年人,出警民警立即将这一重大警情向局领导作了汇报。获悉情况后,局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刑侦部门马上成立专案组,迅速查清案情,侦破该案,并向县委县政府和<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E%C2%D6%DD">温州</span>市局领导汇报。县委县政府和<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E%C2%D6%DD%CA%D0">温州市</span>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尽快查清事实,如果报警情况属实并构成犯罪的,不管涉及何人,都将依法严惩不怠,决不宽恕。      当晚,苍南县公安局连夜抽调刑侦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由分管刑侦的局领导亲自挂帅,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并对报警人、知情人、关系人进行调查访问和取证等工作。      经过侦查,专案组确定周某(系苍南某事业单位职工)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15日晚,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另一名涉案人员王某(系某行政单位干部)还未到案,公安机关已采取一切侦查措施进行追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同时,苍南县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因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且涉及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请广大媒体和公众切勿随意编造有关案情,以免给受害人及家属造成二次伤害,案情应以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通报为准。公安机关查明全案后将及时向广大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苍南县公安局    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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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6: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从重处理,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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