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晴空旭日

致平阳第一社区网民“平阳喇叭筒”的律师声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25 08: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时代 信息真真假假 有自由发表权 但要针对某个人 某件事 一定要有事实依据 不可捏造事实 损害 公共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5 08: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19850516001 发表于 2013-10-25 08:43
网络时代 信息真真假假 有自由发表权 但要针对某个人 某件事 一定要有事实依据 不可捏造事实 损害 公共利益

有自由发表权?
哥笑而不语的飘过~~~{:soso_e128:}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5 10: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看来有人要吃官司了哦{: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5 20:1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也打广告。委托律师发个帖挺上档次的,多少钱啊啊啊啊啊,这个可以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6 11: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撤帖子呀?今天26号了,怎样?去喝茶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14: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种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20: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对方有证据事情搞大了,平阳又出名了{:soso_e128:}{:soso_e1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0 11: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他只是说好像,并没有说一定有,有时候给别人一条路,其实也是给你自己一条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0 16: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怎么处理的呀?打啊杀啊闹啊的  我们白围观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19 14:43 , Processed in 0.07746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