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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要内战

谁乱花了纳税人的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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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12: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瞒报维稳到花钱维稳
2010-07-15 04:42:00 来源: 河南商报(郑州)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林大手(市民)

12日下午,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据报道,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据了解,这起污染事件实际发生在9天前,即7月3日。(详见昨日本报B05版)

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全球500强企业、有中国第一大金矿之称的紫金矿业,向社会公开公司信息,不仅是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也是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那么,是谁,又是什么原因隐瞒了这一重大水污染事件呢?

我相信,地方政府是知道这件事的。在今年高考之前,当地政府曾提醒考生不要吃鱼,也说明对于紫金矿业的水污染事件,当地是心知肚明。但为了所谓的稳定,为了政府的座上宾——大企业的利益,向社会隐瞒就成了第一选择。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福建官方刚从瞒报思路中走出,立马又滑入了花钱维稳的窠臼。紫金矿业的水污染造成的死鱼和鱼中毒高达378万斤,既然事故的责任主体非常明确,那么企业赔偿应该没有丝毫问题。但官方又冲到了前面。由政府掏钱,按每斤6元收购销毁。光收购费用就高达220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人力成本和销毁成本。

跟瞒报维稳一样,花钱维稳也是很多地方政府的一贯做法。在紫金矿业的水污染事件中,政府花钱维稳,就是拿纳税人的钱,还污染企业的账,洗地方政府的脸。

无论是瞒报维稳,还是花钱维稳,害的是百姓,惯的是企业。花钱维稳自不必说,瞒报维稳是进一步纵容企业污染,伤害民众生命健康和安全。尽管今年5月份,环保部曾经公开点名批评紫金矿业,但所谓整改之后仍旧酿成了这一重大水污染事件,如果不是瞒报,又何以至此?凭什么指望企业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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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12: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看<<半月谈>>怎么说的吧,这些都是党和政府的声音:

地方政府“花钱封口”能否买来稳定2010-4-17 17:42:40     编辑:王永霞     来源:半月谈【字号 大 中 小】【打印】【关闭】【Email推荐】半月谈网记者 王勉 王军伟
     
所谓“花钱封口”即通过有偿的方式达到不让说、不让闹、不让报、不让写、不让查的目的,从而实现所谓的稳定。矿难死了人,花钱封家属口、媒体口;上访多了,为了信访不超标,花钱去“销号”,从而不上报不登记;拆迁闹矛盾,为了不再闹,花钱来平息;出了负面消息,害怕网上传播,花钱去删帖……时下,“花钱封口”式维稳,被演绎得花样百出。
花钱能否买来真稳定?是什么“逼”出了“花钱封口”式维稳?遏制“花钱封口”式维稳需从何入手?半月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花钱封口”式维稳的两大现形

现形之一:直接给予当事人“补偿”,或给死者家属“封口费”。用金钱来换取当事人或家属不再上告、不再追究,以息事宁人,其中包括打点一些“趁火打劫”的真假记者。
此类“花钱式封口”的典型事例可以追溯到2001年的广西南丹矿难事故。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8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与南丹县原县长唐毓盛、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光密谋后,与矿主沆瀣一气,决定对此事隐瞒不报。同时不惜重金,用16万元封一位知情者的口。后来查明,矿主还和部分矿工签有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现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矿上一次性赔偿2万元。这一矿难瞒报事件震惊全国,万瑞忠被判处死刑,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已查明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的河北蔚县2008年“7&#8226;14”特大矿难瞒报案件中,也存在典型的“花钱封口”的情况。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后,面对出现的人员伤亡,当地县、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首先想到的不是主动到现场组织实施救援,而是“不能把事情捅出去”,并想方设法隐瞒事实真相,有组织地封堵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事故发生的渠道,采用重金封口和威胁等方式,不准矿工和家属等向外透露情况,包括一些媒体记者也收受了“封口费”。

现形之二:用在控制事后上访和消除上访影响上。包括政府人员截访、接访的开支;将信访民众看管在宾馆等地,甚至提供好吃好喝好招待的开支,还有就是用在“花钱销号”上。
一些地方几乎每年都要在重大会议召开时,安排专人去接访,甚至中途截访。每次接访,他们都要安排两人以上去,到省城、北京来回一趟,每次差旅费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万元。
信访中的销号、销账,即通过向上级信访部门行贿或花钱找关系,将已经登记的本地区信访案件撤销,以达到“零上访”、少上访的目标,避免“一票否决”或制造政绩等。
“花钱封口”买不来长期稳定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教授等专家认为,“花钱式封口”不但买不来长期稳定,最终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于建嵘表示,用钱来人为堵塞信访渠道,会造成民众的不信任。“销号”“截访”打击了信访民众对于信访部门的信任,连带损害了他们对上级部门的信任;“贿买”“收买”会将各种复杂的现实矛盾转化为庸俗的经济问题,破坏了信访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同时,花钱买来的稳定是种假象,它不利于中央真正了解基层的情况,影响国家政策的形成和调整,有可能错过在体制层面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最佳时机。
在采访中,一些地方干部也向记者表示出对经济手段处置问题过多,可能唤起沉睡的社会矛盾的担忧。“贿买”“收买”上访者的金额没有客观的标准,而是取决于主政官员害怕“一票否决”的程度以及信访民众真实行动能力的大小。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访民众的期望值,在客观上鼓励了“信访钉子户”的产生,容易在信访民众间造成互相攀比的情况。因此不利于建立处理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不利于对信访问题的系统化解决。
有的地方领导干部透露,一些矛盾是上任留下来的,到了自己这一任也不想去碰它,顶多花点钱先稳住再说,反正自己是有任期的,拖过几年自己就走了,“烫手的山芋”谁也不想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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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12: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钱买平安 越维越不稳 清华学者:官方应转变维稳思路和模式 [复制链接]
http://www.zaobao.com/zg/zg100420_009.shtml


● 于泽远 报道 北京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近日发布报告,指中国各地陷入“越维稳(维护社会稳定)越不稳”的怪圈,建议官方转变现有的维稳思路和模式,维护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合法权利,认识到“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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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13: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张口闲口讲信访都是政府的错!信访人都是正确,都是政府造成的!你把个别案件拿来否定政府的一切,政府都是腐败的,信访案件封口费太少,所以信访人接连上访,政府怕信访,就是因为官员怕爆光!你这样绝对的观点谁会认同,只有你这个没有经过大脑考虑的人才会这样说!我再次再次告诉你: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正象我所说的信访案件必须分类处理!好好看看我的原帖!

点评

另外,拜托请再不要讲你那叫“分类处理”好吗?小匪:“老大,抓住人了”,大匪:“关了”;小匪:“发现抓错了”,大匪“放了”。这就叫分类处理吗?你说的上访对了办,乱上访的抓?就叫分类处理?三岁智商  发表于 2012-12-23 13:33
我从来没有绝对说过都是政府的错,请不要再给我加一顶帽子.但对于你举例的,需要政府遮遮掩掩搞维稳,年年岁岁给钱去的上访户,我真敢断定一定是政府的错!这样的案子摆上桌面,摆上网络,要抓的一定是某些官员,而不是百姓  发表于 2012-12-2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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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13: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这样说,政府极少部分干部是腐败的,对造成信访案件负有不可推&#18627;责任,对这些干部,要一查到底,对于违法上访也应公正依法处理!这样才不会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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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13: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原帖还在,大家都看的到的。你说自己的帖子很中立,没有指责信访者浪费纳税人的钱?你自己信吗?
这年头,经常听到有人会说:我去中央、省里告你!其实所谓的告就是信访。信访制度是国家制定的,对一些政府部门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现在有些人就紧紧抓住这权力,不论自己是对,还是错,动则上访。不管是什么原因,政府赔钱了事。这样一来,就造就了不少信访专业户。政府给的钱用光了,见人大、党大会要召开了,又开始上访,政府为了稳定,又要付钱了!一轮又一轮,一波又一波,无完无了,每个信访,政府都花费大量人力财力!
实际乱花这些纳税人的钱的,正是某些官员,自己有案不敢查,有人不敢抓,拿纳税人的钱保自己的官帽。你倒反打一耙怪罪起检举人来了。

点评

你既然引用我的帖,怎么只引用上部分,而不敢引用下部门,要引用就是全文,让网友评论,到底谁观点正确?而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太没水平了!  发表于 2012-12-2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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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13: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一阵123 发表于 2012-12-23 13:20
应该这样说,政府极少部分干部是腐败的,对造成信访案件负有不可推&#18627;责任,对这些干部,要一查到底, ...

对于你原帖中所举的需要政府遮遮掩掩搞维稳,年年岁岁给钱去的上访户!我真敢断定一定是政府的错!没错你拿纳税人的钱做什么人情?没错你拿纳税人的钱做人情本身就是一种错!而不是上访者的错!这样的案子摆上桌面,摆上网络,要抓的一定是某些官员,而不是百姓!这背后一定是某些官员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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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13: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在回你的第一帖就说了,你这样发帖是在颠倒黑白,给上访者加上沉重的道德枷锁!
且看你原帖对那些获得赔偿的信访者的描述:
这年头,经常听到有人会说:我去中央、省里告你!其实所谓的告就是信访。信访制度是国家制定的,对一些政府部门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现在有些人就紧紧抓住这权力,不论自己是对,还是错,动则上访。不管是什么原因,政府赔钱了事。这样一来,就造就了不少信访专业户。政府给的钱用光了,见人大、党大会要召开了,又开始上访,政府为了稳定,又要付钱了!一轮又一轮,一波又一波,无完无了,每个信访,政府都花费大量人力财力!

点评

真好笑,把别人帖子拿一段内容进行评论,强加自己想法当作别人观点,这就是強奸民意,你懂吗!有本领,你把本文全文都引载来进行评论!  发表于 2012-12-2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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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15: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要内战 于 2012-12-23 16:04 编辑

风一阵,前帖评的是你的“提出问题”部分的无理。你学习之后还觉没这透是不?应你要求,我可以再喝口茶,对你的全帖做一点评!
但应你要求打这么多字,你学到本领之后,至少说声谢谢!否则还反咬一口,那叫狼心狗肺!
好,你的原帖是:
这年头,经常听到有人会说:我去中央、省里告你!其实所谓的告就是信访。信访制度是国家制定的,对一些政府部门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现在有些人就紧紧抓住这权力,不论自己是对,还是错,动则上访。不管是什么原因,政府赔钱了事。这样一来,就造就了不少信访专业户。政府给的钱用光了,见人大、党大会要召开了,又开始上访,政府为了稳定,又要付钱了!一轮又一轮,一波又一波,无完无了,每个信访,政府都花费大量人力财力!本人认为,作为政府部门应该认真区别信访案件,不能一信访就害怕,对于确实冤假错案,应该及时纠正,同时进行追责,处理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所有违规人员,以服民心!对于无事找事,乱信访案件,应该分别由中央、省巿部门组成调查组,认真复查后,明确公开给予答复。答复后,继续无理取闹,应该给予处罚!再这样无理信访,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会使信访案件减少!政府才有精力去办正事,才不会把纳税人的钱随意赔偿!
你的“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是什么?你自己说说!
你的“提出问题”是不是:对于上访户不管是什么原因,政府赔钱了事。每个信访,政府都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原因是上访户政府给的钱用光了,见人大、党大会要召开了,又开始上访,政府为了稳定,又要付钱了!一轮又一轮,一波又一波,无完无了。
我从来没有说全是政府的错,我一直劝政府对于违法案件依法该出手时就出手!但你“提出问题”中的所说的花的那些钱,那些案件,那些需要政府遮遮掩掩搞维稳,年年岁岁给钱去的上访案件,,我真敢断定一定是政府的错!如果政府没有错,拿纳税人的钱做什么人情?如果政府没错却拿纳税人的钱做人情,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这样的案子摆上桌面,摆上网络,要抓的一定是某些官员,而不是百姓。总之,需要政府拿纳税人的钱搞定的上访案一定是政府的错!绝不是上访户的错!既然你所"提出问题"中拟列举的问题都不是上访者的错.我的第一个5楼回帖,劝你不要给上访者加沉重的枷锁不对吗?这是我的观点!
但你后来,有些悔悟,好像忘了自己曾经有“提出问题”。请问你没有提出问题,又何来后来的解决问题?
再说说你后面的“解决问题”,你这样也叫高明的方案?也叫所谓分类处理?拜托请再不要讲你那叫“分类处理”好吗?小匪:“老大,抓住人了”,大匪:“关了”;小匪:“发现抓错了”,大匪“放了”。这就叫分类处理吗?你说的上访对了要办理,乱上访的抓人?就叫分类处理?真是三岁智商!
再劝一段:想出名不是坏事,想引起关注也不是坏事,但很多人就不认为凤姐出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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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17: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内战:你要看懂本人原帖的中心思想一一对信访案件要分类处理!
你在跟帖中一直称信访都是正确的,信访都是腐败造成的,都是政府的错!现在又反过来说自己支持政府该出手就出手!这不是伸手打自己嘴巴吗?其实你现在这样说也就是黙认本人第二种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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