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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一阵123

政府对信访案件应该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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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23: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是逐级信访,但有些上访者案件还在立案、侦查、起诉阶段,就去信访,县市不接访,就去中央,这是不是无理信访;还有信访案件,已经同意自愿同政府签订协议,并履行协议,过一段时间,又去信访,这又是不是非法信访?另外还有是死人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排除他人,属于意外事故、自杀,其家属为了得到赔钱或其他目的,不去要求提起复查,申诉等法律程序,要求上一级公检复查,而去找政府上访,这是不是非法信访?


补充内容 (2012-12-23 01:05):
十多年案件因为技术原因,无法进行鉴定、现在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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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还会等死人回家了,再把错判的杀人犯放出来,难道不该怀疑他们的专业技能吗?  发表于 2012-12-1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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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23: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官员对付非法信访是连吃奶的力气都愿意使的,你就放一百个心吧,这关系他们的帽子和椅子,他们会干得比全世界顶级特工还要好的,其手段可以拍一部007了.
多的恰恰是他们权力用过了头,如果这样,老百姓的唯一申诉渠道也被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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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23: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一阵123 发表于 2012-12-16 22:55
不要内战:如果每个信访案件都是政府过错,为什么经办人、审批人被处理得那么少!你也要用脑子想一下!

但不是每个当官都这样!好官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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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贪官就足以制造一城冤案,上访能少吗?  发表于 2012-12-17 00:01
那你说个比例吧,有多少?  发表于 2012-12-16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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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23: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一阵123 发表于 2012-12-16 23:10
那你意思就是:如果有人不管自己做事是否错对,不管基层机关是否依法处理,只要本人认为不服,就不必走法律 ...

我们两人观点不同,关你绝对爆料什么事?你不是也评论了吗?


补充内容 (2012-12-23 01:07):
我们争辩关你绝对爆料什么事!你关得太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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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云。  发表于 2012-12-2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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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23: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内战 发表于 2012-12-16 23:34
这一点你倒说出了美国人的做法.美国人是认为政府有一点做不对了,立马上诉联邦政府,即相当于中国国务院.且 ...

既然你也承认有差距,那我们应该努力的缩小差距呢,还是应该努力的扩大差距呢?
既然你也承认有差距,那我们应该提更加民主的建议呢,还是提更加不民主,把百姓当敌人,愚民的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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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23: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看清本帖内容,再作评论!


补充内容 (2012-12-23 01:09):
绝对爆料,你这样想钱,你会活得很累的!

补充内容 (2012-12-23 01:10):
绝对爆料,你想拍马,你去拍就,干么牵上我?你有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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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的拍政府马屁,收了多少钱老实交代!!  发表于 2012-12-22 11:12
也请你先想好自己想要说什么再来发帖!  发表于 2012-12-17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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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23: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年公安机关对杀人案件要求每案上报省厅进行审核,十分严格!应该相信他们
,不能因为个别案件失误而否定一切!同时还有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法律越来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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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越来越健全?那是对有钱人而言的。  发表于 2012-12-22 11:13
大家都信,我就信了.  发表于 2012-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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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07:3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独立是关键,司法救济是最后一层保障,其实社会是在进步的,就像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放以前根本没有,虽然现在每年报销额度都在提高,但是还是很多人抱怨自己看病怎么才报了一点啊什么的,最近几年政府也一直在民生方面下功夫,政府工作特别是乡镇工作很难做,关于信访,信访局的同志也不容易,很多时候都是经常出差的,我想谁也不愿意经常离开亲人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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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08: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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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09: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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