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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博瑞祥恒

请交警大队长出来解释(同意的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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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3 23:0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告知你妹啊,交通法规定要系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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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4:4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用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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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6:4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博瑞祥恒 发表于  昨天 21:00
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县交警大队已启用监控卡口抓拍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时至今日已有许多驾驶员被抓拍并被处罚,人数之多,令人瞠目结舌,多数被罚者称不知何时启用监控抓拍,在此想请交警大队...

其实我还是力挺楼主的,罚款为了什么?如果为了进步督促司机带安全带,那么前期做个宣传何乐而不为呢?目的就是督促记牢时刻安全嘛。如果一切“交规”,一切法律,要罚款的要处理的多了,人行道被占用、非法“请勿泊车”、货车超高超宽、电动三轮车、电瓶车进入机动车道长时行走、出租车问题,还有,公车!不说了,法制如果不能公平,多些人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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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支持你提出交警部门对其它问题也要依法执法.  发表于 2012-10-27 09:59
宣传还有用吗?交规考试都考了,各种媒体上血淋淋的不系安全带产生的交通事故不会一个没看过吧?再说一切法律不能因为没执行到你头上来就敢触犯,倘法律如此,道德又如何执行?勿以恶小而为之  发表于 2012-10-2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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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对于机动车的处罚管理是越来越严格,但是对电动三轮车、电瓶车 行人管理确实极度放松!事实上不遵守交规的后者最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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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8: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驾照是买的,驾车要系安全带不知道,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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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8: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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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8: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明白,毋庸置疑。看来楼主的教练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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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査一下!  发表于 2012-10-25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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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8: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gfhuang 发表于 2012-10-24 08:18
现在对于机动车的处罚管理是越来越严格,但是对电动三轮车、电瓶车 行人管理确实极度放松!事实上不遵守交规 ...

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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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9: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后知后觉了吧!!不要老想到泼脏水,难道不用寄安全带吗?为你好都不知道,为什么不想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呀!!元芳,你怎么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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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09: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违法了,难道还要说执法部门没有告之法律条款吗?人人守法,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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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还说自己不知道偷东西要被抓呢 因为没宣传 电视里要有广告 沙县小吃门口要有条幅  发表于 2012-10-25 14:23
顶  发表于 2012-10-25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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