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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66666666666666

平阳医院无德 欺诈联东路商铺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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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6: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店面是医院还是商铺店主的?
        假如店面是医院的,合同到期医院就有权收回,听说医院病人已经住不下,收回是给病人做病房的,假如承租户为了自己的私利,不肯搬出那真的是丧尽天良。想置我们病人于死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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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chan,不管你是支持和反对,我都欢迎你发表,但是能说人话吗。鸟语看不懂啊。  发表于 2012-9-30 20:33
简易,你不是在医院搞行政的吗,怎么突然成病人了.还我们,你全家都有病啊?  发表于 2012-9-30 20:30
欺诈可以说么有,三方没有说清楚吧、还是没有听清楚、还是没有问清楚。  发表于 2012-9-30 11:29
你的确像是个病人,请看清楚再发表评论。事实上,不管改成病房,还是有其他用途,都不能成为欺诈租户的理由。  发表于 2012-9-27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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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7: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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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7: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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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7: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全练川 发表于 2012-9-27 13:26
医院大兴土木,公然搭建违章建筑和收回联东路1号共18间店面有关系?

收回联东路1号共18间店面,难道不是大兴土木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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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7: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 发表于 2012-9-27 13:45
店租时间到了,要收回。天经地义的。楼主法律意识太差了。

店租到期收回,确实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么医院为何三番四次欺骗店主?如果知道店面租期只有一两年,甚至只有半年时间,医院就会收回的,你们会把它转过来经营吗?现在转让费多贵你们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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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已经回复,你跟领导关系蛮铁的,佩服。的确是传说中的***党。  发表于 2012-9-28 19:05
口口声声说医院三番四次欺骗店主?你把欺骗的证据拿出来嘛!有图有真相,其它一切都无用  发表于 2012-9-2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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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7: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易 发表于 2012-9-27 16:53
楼主,店面是医院还是商铺店主的?
        假如店面是医院的,合同到期医院就有权收回,听说医院病人已经 ...

改成病房,缓解住院压力,店主也很支持啊。但是为什么不在签转让协议的时候,明白清楚告知,店面会在未来具体时间收回?而是在店主花了高额的转让费和装修费以后才提出呢?病人的利益大家要保护,但是这样以欺骗为手段,使店主遭受高额经济损失就应该吗?(医院是参与签署转让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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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有存在过失的,店主也不需要什么补偿之类的。和医院交涉能够延长几个月时间。去县政府也只是这样要求。  发表于 2012-9-28 19:11
既然你医院参与签署协议,你认为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是有过失的,你可以去起诉。以合同形式,法律途径救济,这里发帖你出了气,别的什么都不能获得。难道会因为你发帖而不收回店面?或者主动补偿你?  发表于 2012-9-2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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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9-28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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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7: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一些理解 发表于 2012-9-27 16:52
楼主作为租户,行为太过偏激!医院早就放出消息说租期一到就要收回店面用于急诊改造增加病床,改善病人住院 ...

为什么在签转让协议的时候,不清楚告知呢?医院是参与签署转租协议的啊。你知道什么是转让吗,现在平阳店面转让费你不应该不知道啊。转租协议签好后,才提出要收回。有家店面转过来才几个月呢?那么是不是他们活该倒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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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9-28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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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8: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666666666666666 于 2012-9-27 23:48 编辑

医院说是床位紧张,其实也不然,急诊里加了10张床铺,根本也没住满。再说了,急诊床位多有什么用,最主要是住院部要床位够。住在急诊,什么保险都不能用的。
一边说着为病人着想,一边又传出妇产科出人命了。如果真的为病人着想,能不能先从医德开始,从业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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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9: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一下:现在不是讨论是称呼平阳人民医院还是称为平阳医院。
也不是讨论店铺要不要搬出的问题,这个店主说了也不算,各位大侠说了也不算。。。
现在只讨论,利用公家权利优势,隐瞒事实及欺骗多户店主,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可耻行为?
普通老百姓缺乏法律意识,医院要求把合同期限由5年改为3年的时候,全然不知道里面隐藏风险和欺诈;转租时,只听医院片面之词,相信店铺会续租并享有优先承租权,而没有要求医院以书面形式保证,那么就算提出要求了,医院会出这样的书面保证,显然不会。
其实事实很简单,如果租期只有一两年,甚至半年左右的店面,转让前业主清楚告诉你到期后将要收回,那么你会付出高昂的转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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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9-28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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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9:0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领导太多,参加签合同的领导的大概被更大的领导压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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