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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世外人

【大话大巷油菜饼,质疑新平阳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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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老太太的菜饼用油已经很好了,君不见那些炸的黑黑的油条吗,或者前面有人说过KFC炸东西的油谁能保证说就比老太太的好?
身在天朝,处于地沟油的包围,有用新鲜油的就很好了,如果那些卖油炸食品的人都像老太太一样用油,我觉得还应该庆幸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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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炸饼所用的油,陈阿姨告诉记者,她家的有用的是棕榈油,属于食用调和油,该油是从昆阳镇一家粮油食品批发店批发的。一次批发就是一桶300、400斤,一斤油4元到7元不等,“油的价格随着国际市场棕榈油的价格浮动而变化,最贵的时候甚至超过了‘金龙鱼’的单价。”在店里帮忙的陈阿姨的儿子余健告诉记者,他每天早上都会从批发过来的棕榈油中舀半桶作为一整天炸饼所需用油,在炸饼的过程中,油会被饼所带走,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往锅里加一次,当一天卖完打烊时,都会把油给倒掉,第二天重新从大桶里舀。“说我们是工业用油,怎么可能,我们的店是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油也是经过卫生部门检查过的,再说谁会黑心的用工业油了,不要说良心过不去,这可是犯法要坐牢的。”

以上就是我从新闻网上摘录的报道的原话,注意了,这不是记者观点,是叙述当事人原话。何况现在的问题是你要指证他人,从法律角度讲,你要证明他人有罪,你要拿出证据,而不是他要拿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明白?也就是媒体没有义务拿油去证明他是棕榈油,而是你要拿他们的油证明他们不是可食用的油。
而且你的用意也很奇怪,你居然说“如若鄙人做此方面的辟谣,必定会拿他所说收摊前的剩油交权威部门做化验后的相关报告,再做陈清辟谣!”那么你是不是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相当于是从原先“此油是否是棕榈油”变成“棕榈油用到最后是否还是安全可食用的油”的概念了?你偷换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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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外人 发表于 2012-9-4 09:59
说明你不看报,不是办公室好同志!

这年头还看报纸?什么年代了,传达室老大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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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玩意 发表于 2012-9-4 10:29
都那么讲究,那抽烟的戒烟去,喝酒的戒酒去。。。不要挺着啤酒肚在这里说健康。。吃不吃在自己。报纸可信度 ...

凡事都有个游戏规则
做为一个食品商家
必须无条件的遵守所售食品安全这一底线
莫以别人销售不安全食品
做为自己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理由

你那句”吃不吃由你自己”
是非常错误的
难道别人卖地沟油 卖白粉
他可以和警察说
买不买 吃不吃由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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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下 只和大家讨论食品安全
没针对陈阿姨菜油饼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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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不放过你 发表于 2012-9-4 10:42
凡事都有个游戏规则
做为一个食品商家
必须无条件的遵守所售食品安全这一底线

这个你就有点转牛角尖了吧。。白粉和地沟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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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决不放过你 于 2012-9-4 10:55 编辑
神马玩意 发表于 2012-9-4 10:47
这个你就有点转牛角尖了吧。。白粉和地沟油合法吗?


可能是我夸张了点
你接受不了
换个比方吧
比如你去吃火锅
吃了以后肚子不舒服
卫生局的人去检查火锅店
发现细菌超标
商家要被查封
商家说了句 “火锅就这样 吃不吃在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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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2: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首先声明我不是商家。我以一个消费者的角度说话,而且我们消费是合法的。。不是吸毒或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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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2: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猪猪宝贝 发表于 2012-9-4 10:33
其实我觉得老太太的菜饼用油已经很好了,君不见那些炸的黑黑的油条吗,或者前面有人说过KFC炸东西的油谁能保 ...

现在说的额不是油, 是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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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2: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奔跑的蜗牛 发表于 2012-9-4 10:33
对于炸饼所用的油,陈阿姨告诉记者,她家的有用的是棕榈油,属于食用调和油,该油是从昆阳镇一家粮油食品批 ...

这是媒体, 不是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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