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刁民

平阳人,警惕身边的黑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4 09: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是孩子的扮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09: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弟蛋 发表于 2012-9-4 09:22
父母是孩子的扮演!

榜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09: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LZ貌似也要吃官司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09: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法 真可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09: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09: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不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10: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派出所备案有用吗,哥被偷了3、4只手机,也到派出所报案了,结果到现在P都没放一个。

点评

要补脑咯!老师丢手机这样是不行滴!当然买便宜货丢了也不可惜  发表于 2012-9-4 11:47
有没可能3-4只中有个别是您老遗忘了,让人捡了  发表于 2012-9-4 10: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10: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2:}我发现社区很多人认识那“貌美”女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10: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到她拿了手机。假如报警,这样的照片都没有证据,视屏倒是可以,报案就是了。有必要小题大做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10: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三都不值钱了,还偷,你好歹拿个4或4S啊。这风险冒得不值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9 16:18 , Processed in 0.06959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