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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阳公证人

强力呼吁“平阳三星机电厂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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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15: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希望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活着就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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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15: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三星老总为人很不错的,善意的提醒相信会虚心接受,如果有人借此攻击就有点不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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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15: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规则条例

1. 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
2. 过马路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 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位。
4. 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5.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7.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8.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9.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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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18: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这样,我看到过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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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19: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老板看帖不,会来第一社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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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19: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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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20: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时候还三人并排骑行,安全意识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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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21: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  每天我也经过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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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22: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压死他几个,就会重视了······

点评

反对反对: 5.0
太缺德了你。。。。就会说说。。。你去压莫。。。  发表于 2012-8-7 10:25
反对反对: 5
你安的什么心?人家再怎么不对也不至于这样吧?楼主好好说,让别人把安全意识跟上,你出口就诅咒的啊?  发表于 2012-8-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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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23: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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