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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叹花

花酒!你的脑子和逻辑呢?在你看来法院打人是正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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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3: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czx1976 发表于 2012-7-5 11:57
一时冲动打人是正常的,哥每天都冲动,是不是每天都可以打人呀.这逻辑太强悍了

告诉你个秘密。。。某某单位的领导也曾讲过类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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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4: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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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4: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法院跟我们玩冲动的,我们应该跟他更冲动,才行。
否则下次有你好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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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5: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叹花-你真好样的,佩服啊!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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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5: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温州前几年一区县委书记也还杀了情人,所以这打人行为与单位关系应当不大,被打一方28日也就是星期四,到法院反映情况,法院领导星期一中午就去看望伤者,我认为平阳法院领导在处理这件事情上还是做的很及时,做的很好 我们温州前几年一区县委书记也还杀了情人,所以这打人行为与单位关系应当不大,被打一方28日也就是星期四,到法院反映情况,法院领导星期一中午就去看望伤者,我认为平阳法院领导在处理这件事情上还是做的很及时,做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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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5: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撞到一个正与男友说话的女人的自行车,该女人追上前去拍车门要求下车,结果驾驶员开门下车,二话不说就朝女人猛打,将女人的脸上打肿,最后狠狠用脚跺女人的胯部,将女人跺出两米开外,女人男人痛苦而倒下。

流氓地痞们尚且令人恐慌,而手握重权的“公仆”们,一旦为所欲为,却是几十个流氓也不及一个的。最近看到不少这样的报道,让我越来越感觉,好像现在人民的“公仆”们的素质是越来越令人堪忧了,越来越多的人拿着手里的权力,一边在喊口号,要人适应并遵守他们的规矩或条律,一边又不断地亵渎和毁坏这样的规定和法律。法院是法律法规的维护者和执行者,明明就是惩治流氓的,而他们自己却偏偏做起了流氓,常常有人说,流氓遇到兵,意思是说兵其实比流氓更甚,而兵跟法院的驾驶红旗轿车的官员相比,算什么?什么都算不上!

据报道,司机打了女人以后,快步跑向其同伴的车,就想逃逸,女人的男朋友上前拦截,却被官员的同伴司机殴打,想不到,这些高级法院出来的流氓如此齐心,竟丝毫没想到如何解决这场事故,却想也不想地上前帮忙,看来在关键时刻他们的团结精神实在是太可爱了,广大的流氓朋友们当吸取其精华,代代相传。

根据司机将女人一脚跺出两米多,女人才倒下来看,那名司机可谓是功夫了得,常听人说力于意念中生,不知道这位伟大的法院官员,在踢女人的时候,动了多少成元气?如此厉害的功夫,如果道德稍微提升一点,或许大可以捞个“大侠”的头衔来当了,这或许与他同类型的伟人们的竞争比起来,容易多了,而且大侠自由,不必穿那堂皇的外衣。

据报道,后来该男司机被请到派出所了,证实是喝醉酒的,或许那个司机可以说服任何人,他在对被他撞到的女人实施暴打时,他已被究竟完全麻醉,但我不知道,在驾车之前,那酒精是如何的智能化,以强奸的方式进入他口中的?

他酒后驾车,这已经是错误了,而且驾车撞了人,还下车蛮横地对被撞者施以暴力。对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来来说,当然不管是武力还是关系还是手段,都不是其对手,所以他尽可以耀武扬威,打完女的,继续打男的,我不知道,有多少在台面上衣冠楚楚振振有词的掌权者,其“戏”里“戏”外是一致?法律以及他们手中的权力他们如何操控?他们酒后驾车撞了人有连续打人,不知道他们酒醒后,会不会有那么一点反思?要我说,他们应该承担与常人一样甚至更重的责任和处罚,不知者尚且有罪,难道明知故犯的,却逍遥法外甚至永无休止?

据这篇报道的记者称,事发当天的16时15分,他前往派出所欲对醉醺醺上蹿下跳的肇事者拍照时,被派出所的民警拦住,民警拉他到外面告诉那位记者:肇事者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其上级已经给民警打过招呼,如果让其曝光,该派出所的民警面子上可能就不好过了。哈哈,中国人团结的精神尽显!悲哉,也许就是这种因为面子,才让中国各种各样的劣根不但除不掉,而且长江后浪推前浪。想想,流氓能够惩治流氓吗,就像中国的官员在每年反腐季节反腐一样,堂而皇之地对下官说:腐败!贪官!结果下官反问一句:那你是什么?上官只好哑然,既而哑然,后面只好延续君子之风,网开一面了,不然大家如何收场!

    最后开个玩笑,一看报道,就知道那记者是个不谙世事的小毛猴,不然他明明在现场注意到红旗轿车里的写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牌子,却还像好奇的小孩跑来跑去地问东问西,这也就罢了,居然敢老鼠摸猫屁股,跑到派出所拍照!人家偌大的派出所都不敢“乱来”,他还去哪里露相,在现场的时候是人多影杂没注意到他,才让他平安一回,现在还跑来跑去“丢人现眼”,万一那头“睡狮”醒过来,那不是自寻死路?……哈哈,没关系,现在还不懂事,以后长大了懂事了,就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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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5: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某单位的自己好好想想吧{: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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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6: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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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6: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 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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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6: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时冲动,好吧,懂了。平阳会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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