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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党说话

《平阳县公安局关于2012.5.6鳌江镇新河南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情况通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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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7: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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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7: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做到温总说的“社会公平与正义”,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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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7: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醉驾致人死亡逃逸不自首还
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及作伪证。这种情况还会有人愿意冒名顶替?能量太大还是对冒名顶替太有恩情了?楼主不会是传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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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指使小弟,动之以财,胁之以威  发表于 2012-5-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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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7: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l蓝田 现在很有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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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8: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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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8: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判死刑,判无期,让他生不如死,赔光用光他的钱,即使早点释放出来也不可能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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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法律吗,死刑和无期差多少知道不,要是无期,到时候有可能成有期的,到时候花点钱在弄下,可以减的,还不干脆点  发表于 2012-5-1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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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8: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个事件会导致鳌江黑社会进入群雄争霸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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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0: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寻衅滋事等罪名。很给力的罪名,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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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0: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平阳公安很给力!新局长上任有新气象!同情无辜的死者。对于范某来说,这次是太过分了,咎由自取!上帝有一句话讲得很对,一个人如果要让他灭亡,必先让他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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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5-12 18:36
公安局本应还原真相给民众,这也是他本份,当然还是要感谢公安,但也不至于如此哄抬局长,也太那个啥了  发表于 2012-5-10 11:47
新局长颇有大家风范,值得全县所有领导干部学习!说实话,现在平阳县就公安最辛苦,工作最为认真负责!  发表于 2012-5-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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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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