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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十字路口

平阳人民医院急诊科没医德没天良的张某(12楼有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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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30 00: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乱来 发表于 2011-9-30 00:46
电瓶车不能带人?那装那么大个座椅干什么。。估计交警也是他的人吧。这小子是不是李刚的干儿子啊。到处有 ...

估计交警队那个人也是,不然怎么讲话偏向肇事者那边。。。不知道那个肇事者后面的老爹是啥人物到处有人,他有人我也不怕,我就不相信没有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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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0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作为平阳医院的一位医生,经常看到论坛上对医院的问责恶评,我尽量不参与其中的意见。其实其中不乏是对医院的不理解,但对于我个人而言,争论分辩又有何意义?因为医疗制度的滞后,整个社会对作为医疗系统服务终端的医院积怨日深。殊不知医疗制度是国家定的,医疗价格也是国家定的,医疗过程中滋生出的一些普遍灰色现象也是这个制度的副产品。所以你在第一社区,看到平阳人对平阳医院的一片愤愤不平。到703804,同样看到温州人对一医二医的谩骂不满。在第一社区你看到“平阳医院送命,温州医院看病,上海医院救命”,可到龙港论坛,你看到的是“龙港医院送命,平阳医院看病,温州医院救命”,如此而已。当然,医院的服务很多地方有待提高,但是有些制度性的致命弊端不是某一个医院能够改变的。这些都是实在话,并不是逃避责任。

我不是急诊科医生,楼主说的这个事情也是仅从论坛上看到。但是我熟悉医院急诊科的情况。楼主所说的情况我觉得不少地方存在误解或者一开始就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个事情。你且静下心来和我一起探讨分析一下这个事情。急诊外科医生轮转得很快,我并不知道你所指的张姓医生是哪位。但可以肯定是我的同事。作为一位普通网民和一位专业医生,我尽量以公正不偏袒的心态和你讨论这个事情。

1、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其实这位肇事者还算是不错的。事情发生后主动报警,陪你到医院就诊,陪你检查,陪你到6楼打石膏,应该也帮你垫付了医药费。至于你说的找熟人医生看病,我觉得也是人之常情。
2、关键点之一,你说的张医生因为和肇事者熟悉,所以徇私不让你检查和留观。我觉得你应该错了。这事不合乎情理。出车祸后不超额度几乎所有的费用都是由保险公司出的,包括检查、留观费用。已经报警了万一出了意外事情肇事者责任更大。所以找熟人让住院N久不出院的早些离院的是有的。因为医生熟人关系不让你检查留观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这个医生很确定你问题不大。你要是说这位医生对你的伤病严重程度估计不足我还比较容易认同些。自农保制度以来,住院部、急症室留观床位紧缺。门诊医生想要留观病人都要先电话联系询问床铺情况。急诊还要尽量留有1,2张床位随时准备接待真正需要抢救的危急病人。所以急诊留观是要有留观指征的,并不一定就象你说的因为熟人不让你留观。或许这件事情一开始就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医生也是人,也是有情绪的。你一副不信任地态度对别人,别人也难免会有些情绪。以上只是分析和猜测。
3、关键点之二,你说张医生没有“详细的问诊也没有听诊,请问张某你如何知道我生命体征平稳。没有用你的听诊器听过我的心肺你又如何知道我心肺未闻及异常。”急诊是应急抢救的地方,要求节奏很快。医生经常通过目测病人的一般情况来判断生命体征平稳。如果每一个就诊病人不按实际情况都要按部就班测量体温、血压、心率、呼吸等等,如果你是等在后面需要抢救的病人你有何感受?还有你说的“没听过心肺又如何知道心肺未闻及异常”,这确实是医生诊治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就象我是一名神经内科医生。我门诊接诊头痛病人时,经常只是询问病人有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病史。如果没有主述症状没有病史,通常就在体检栏上写上“心肺(-),肝脾未及”。其实绝大多数的医生都是如此。门诊医生一个早上有时候要处理30位甚至更多的病人。每个病人都不分情况进行心肺听诊、腹部器官触诊,医生无所谓后面排队的病人受不了。我们先不论对错,但实际情况如此。在我看来,就算这点上张姓医生有所不对,但无论如何也够不上“丧尽天良”。
4、还有你说住院部骨科医生也和肇事者认识,所以帮你打石膏的时候敷衍了事。我总觉得这事听起来怪怪的。反正打石膏了为什么还要敷衍了事?可以少赔钱吗?你就说住院部的骨科医生技术差劲吧。


其实赔偿医药费和一个月的误工费是常理中的事情,并且这钱由保险公司出,肇事者为什么不同意?楼主是不是沟通上出了些问题。或者,本身事情的描述就有些“一面之词”。。。。。。我也仅仅是推测,如有不对请另说明。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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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医院给你当新闻发言人  发表于 2011-10-17 17:23
很理性,很中肯,很有道理,力挺你!  发表于 2011-10-17 17:22
举双手赞同: 4
  发表于 2011-10-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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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还是很客观的。  发表于 2011-10-7 14:40
举双手赞同: 5
这就是中国的老百姓 愚民啊  发表于 2011-10-6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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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02: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找媒体公开他。要找市级媒体。不然小县城他又有熟人怎么办。{:soso_e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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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07: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医院急诊科就是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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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07: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面之词,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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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08: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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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08: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珍惜生命,远离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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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山无影脚 发表于 2011-9-30 02:20
我作为平阳医院的一位医生,经常看到论坛上对医院的问责恶评,我尽量不参与其中的意见。其实其中不乏是对医 ...

说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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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宋埠人 发表于 2011-9-30 08:42
请大家珍惜生命,远离电瓶车。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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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停在路边被电瓶车撞了,最后出于无柰交警给我开具自己全责,杯具的啊,远离电瓶车,明智。  发表于 2011-10-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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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6: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有时侯报警也是种自我保护。报警就归公安管了,这屁点的事也写这长的文章。楼主也是难搞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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