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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踏雪無痕

副大队长醉驾后续 胡某将以危险驾驶罪采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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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9: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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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9: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的幸福毁在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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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9: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的交警大队长呀,你也真是的,{:soso_e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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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1: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9:}{:soso_e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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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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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2: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人都没事,多判点吧,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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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3: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被双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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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3: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soso_e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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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6: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五条禁令》中第三条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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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6: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门进,后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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