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如此公婆和老公,生完孩子的我想离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6 21: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吧,迟早要离的

点评

馊主意  发表于 2011-4-7 21: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7 12: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孝敬父母是应该的。。
但是LZ这种情况,老公很关键。看他是怎么想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8 01: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8 14: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样的PP真的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真是个无底洞啊。。要钱了还给自己找了很多借口好像是为你好似的。。跟心机这么重的人一起生活太累了。。。离了对孩子也不好。。。主要是你老公也不能什么都随父母,这样怎么受的啊。。毕竟自己两个人还有孩子是要过日子的,都给他们了日子怎么过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8 19: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人的爱情,两家人的婚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8 19: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不胜 于 2011-4-8 20:02 编辑

看了一遍长长的文章,有这么几个印象:
1、肯定是转帖而非平阳人的帖子。平阳没有什么外企翻译。从买裘皮大衣的那段来看可能是北方一家庭。
2、有一面之词之嫌。家庭纠纷包青天也理不清。很多事情由各方讲起来根本就是两码事。特别是男方父母到女方家吃饭那一段,那是相当地雷人,甚至雷到让人觉得有悖常理的地步。一般穷的一方会比较有自卑心理,越是自卑的一方越会注重“体面”。公婆到亲家还带着水果说明也不是一点也不知道礼数的,吃饭后还把亲家家的饮料甚至冰箱里的包子带走。大家觉得合乎情理吗?公婆是非洲难民没见过吃喝的东西吗?应该是说一部分忽略一部分。
3、女方一开始就瞧不起男方及其家庭。女方是大学本科毕业,男方是中专。现在的大学本科很了不起吗?大学本科应该比猪圈里的猪还多吧?真正的才学不在于学历,而在于社会适应能力。即使读成博士后出来混不到吃的也就整一书呆子。男方家没钱,女方家也不见得如何有钱。现在独生子女陪嫁车、房、或者几十万的多得去了。连自己出国留学的钱都要男方出的,你好像也没什么资格嫌别人家穷吧。50步笑100步而已。知道婆家经济不好,还死活要带2万回娘家的,呵呵,还有通篇的2W、5W、8W,你就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不在乎钱财了。我身边见过真正不在乎钱的人,给了他人好处后从来只字不提的,我尊重这样的的人。
4、天下父母都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好的,何况你们还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拿你的钱去干嘛?该不是搞慈善送人吧?还是自己挥霍?我所见过的周边的上一辈人都是勤俭节约,一分钱都想留给下辈的。应该是没能力,在培养孩子和你们出国的事情上负了债了,又怕被女方看不起不敢直说。再者,家长有困难做子女的来承当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让外人看看,父母辛辛苦苦把儿子培养大娶了媳妇送出国了,回来媳妇还为3,5万的事情要求离婚,你说这是什么事情啊?到底谁是谁非?当然,你们2个也不是什么真正有本事的人。真有本事的人会为区区数万块钱闹矛盾闹离婚?话说回来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也不排除你中了大奖遇到了天下无双的公婆。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就象你说的,毕竟是长辈,大不了敬而远之了。不好处理的就让你老公出面处理,自己做个好人。都是一家人经济上别太计较太精明了。
5、一口气打了一大堆字,还不知道是对谁说的。呵呵,真无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8 20: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不胜 于 2011-4-8 20:08 编辑

俗话说嫁富娶穷,是有一定道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20: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坚决地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2 08: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也有和你一样的经历/  但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2 08: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我离了,可是现在很难再找到比你想像中的要好的人, 因为在农村  他们认为我能力不行,人又不高, 离了的我真的很难再找对像,   你应该和你老公谈一谈,诚心,诚恳的谈一次,如果结果和原先一样,不再有什么变化,我觉得那时候你可以离了,  像你条件也不错,相信一定能会找个更好的, 我现在却还在一直一个人,虽然说不想结婚,但是家里给的压力真的好大好大, 人真的不可以太过任性,  我现在很想再找个人结婚,可又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6-26 18:43 , Processed in 0.06902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