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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源红

替所有的贪官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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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0: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写字面来分析,你不仅是贪官更是一个奸官,想不到一个贪官从哪里学来一套诉苦的套路。

点评

和医院的医生学的  发表于 2010-7-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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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0: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太好了。。。请楼主再替小偷、杀人犯、吸毒者、抢劫犯、强奸犯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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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0: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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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0: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不无道理。你看各部门单位,不都是会做事的做死吗?却不能多拿一分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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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1: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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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1: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怎么像翻版的呢,前几天发的那个{替所有医护人员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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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1: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也是一名贪官,只是不在平阳上班!今天第一次到平阳社区来闲逛,却发现了众多人对贪官污吏的唾骂,更多的是贪官污吏的无奈!我很想说,你如果恨一个人,那么你叫他去做官员,他们没有节日,没有休息,虽说不至于累死,但是绝对是每天都腰酸腿疼,吃不好,喝不好,连睡觉也不能得到安宁。要是乡镇领导还得夜里值班,晚上12小时都要待命,在乡镇里干活直到你干不动为止,如果你没值班,只要镇里一个山林着火的电话,即使你在和你老婆在甜蜜,也得在镇里规定的半个小时内到山上指挥灭火,直到大火扑灭才能回家,第2天还要照常上班。照常处理公务!
     
      要知道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每个星期是工作5天半,每天是工作8个小时,你们想想领导一个月是工作多少时间,超过国家劳动法规定多少小时呢?曾有领导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你知道上级组织部门怎么说吗?政府部门是特殊的行业,没办法按劳动法,除非你不干!而他们拿到薪水是多少,就拿一个正科级干部来说(正常情况下本科4年制毕业~23岁毕业,过一年24岁才能转正,再过5年30岁还一定能升副科,即使升至副科,那他们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2000左右,按平阳县阳光工资政策,一个月才3000多一点!拿这么点工资干那么多的活,还背负的那么重的责任,万一你哪件突发事情没有处理好,上级部门就问责了,万一哪句话没应付好,媒体就把你曝光了,你这个饭碗还要不要了?不贪污受贿一些,心里能平衡吗?能有动力为人民币服务吗?为什么现在去部门办事那么难,要这么多的手续?原因有二,一是领导为了保护自己,避免自己出错,怕自己饭碗保不住,或者更槽的是有牢狱之灾!二是这么容易就办了,谁还会给我行贿送礼啊?我不是跟人民币过不去嘛!

      政治学到现在还是一门不完善的学科,任何领导都不能预料到自己前途和发展,即使是国家正部级的大领导都不能预料,更别谈县级政府部门的小领导了!领导也是一个正常的人,人总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难道他们当了官,就没有正常人享有的权利了吗?是不是你们太自私了呢?

还有现在领导与群众各自不同的认识
群众的观点是:
领导几乎无所不能,应该能解决好我投诉无门的问题
你们领导可以了解我反映的所有情况,知道矛盾的焦点出在哪里
领导知道所有应该知道的事情
领导能够解决群众的所有问题,尤其是社会民生问题
因此我们才给予领导较高的社会地位,赋予这么大的权力
贪官的观点:
领导所能解决的问题是有限的
越级上访是要承担风险的
领导无法解决一切问题,特别是一些没有给我好处的问题
领导绝不是一无所知,但领导知道许多没有好处的问题是很难解决的
领导的仕途充满风险,成功与失败之间只有一步之遥,所以我可以贪的时候就多贪一点。另外最好是保持沉默,以免得罪一些得罪不起的有钱人,弄不好还会丢掉饭碗

贪官与群众应该达成的新共识

据此双方应该认识到:
刁难、受贿、和通过都是办事必须面对的事情
领导不是万能的,尤其是没有给钱的问题,何况贪污是有风险的
领导绝非一无所知,他们需要作出决断,需要得到金钱上的支持
领导与群众要共同有关部门这个敌人
群众不应拿解决不了的问题去越级上访
领导应坦言告知群众办哪些事情得行贿多少才做得了,哪些行贿多少都做不了

一肚子贪官的冤写都写不完,今天就到此为止!欢迎大家拍砖!

PS:前阵子社区《平阳人民医院住院部值班护士被打》再度引起广大社员对平阳人民医院部分不称职的医护人员的强列遣责。事件曝光后,平阳人民医院的形象公关马甲们如我行我素666之流强势出击,丑恶嘴脸令人作呕,而后二篇恬不知耻的《替所有医院的医护人员喊冤》及续1,让在下实在无语,现特仿写一文,供诸君一笑!

清源红 发表于 2010-7-4 18:16



呵呵~报告LZ
我笑了~!

看来人人都有难处,罪不至死,得过且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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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1: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才 有才,佩服楼主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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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1: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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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3: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替所以医生喊冤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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