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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心向明月

开启《抛妻弃女》真相的钥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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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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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先就“备注:此前《抛妻弃女 天理难容》一帖,实为别人转载于我的博客,至于是谁,本人不晓,也不愿知。”这句话发表个人意见
试问,如果是别人转载的,LZ又不知情,我想知道,博客转帖的时候,博客里本来就没有图片,社区文中的图片从何而来?”

不攻自破。我和卖姜老。昨天达成共识,今天不在扰乱大家视觉,让大家自己去辨别,
哈哈。。笑死我了。6个女人一台戏 搞来搞去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PS:楼主的那些文章写的绝对挺“煽情”的,我觉得就那6位女士来说,我怕没这样的文采,真不知道哪位高人呢,是否愿意漏出庐山真面,文笔真的不错啊,真煽情。。

点评

真理错了,我可以做证,原博文里我看过照片。现在有没有我不知道。  发表于 2010-6-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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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感动了,一个巴掌也拍的好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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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真理和卖姜老的话还深信一点,拿孩子当武器放映最毒...........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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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了散了,大家都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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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真理 的帖子

有照片,他先后顺序是错的,如果看过他博客就知道。
  他先前是没照片,之后,论坛里有照片,然后又博客里也有照片。(反正现在都有照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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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可以证明,当照片在社区出来的时候,我进博客看过,没看到图,所以我才会就此问题忍不住发表疑问!  发表于 2010-6-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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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Petrel  发表于 55 秒前

看都看累了,咱别管他们的家务事了!我一直坚信:一个巴掌绝对拍不响!

咱是不管他们的家务事,只是觉得这女人煸情的功夫,通篇的慌言,真让人看不下去!做人得光明磊落,有时候别以为会几手煸情文字就可以煸动群众,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此篇文章跟女方上篇帖子没什么区别,通篇下来还是避重就轻,煸动群众善良的心!

点评

唉,苦了孩子! 俗话说:英雄莫问出处,可这样的母亲。。。  发表于 2010-6-24 10:00
同感! 早点散了吧大家  发表于 2010-6-2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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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轻风细雨 于 2010-6-24 10:00 编辑

只有牛13的人,做事也是牛13的,是非对错非得争个水落石出,到最后双方都落得个一地鸡毛,倒霉倒到全县,对双方有什么好处。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收手吧,为了孩子,也为了你们自己,难道你们以后都不成家立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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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大家都不来理会这帖,还能起什么波浪?

要是论坛管理不随便的将一帖加亮加粗,会吸引大家的眼球?

点评

确实。  发表于 2010-6-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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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9: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古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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