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沧海路人

10月01日鳌江火车站有停靠客车否?是谣言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29 0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绝对是谣言。相信自己,俺们是大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9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县领导说过一句话,灵溪火车站将来要到水头或者其它平阳地方免费接客,那么我们鳌江将会采取同样办法免费去龙港接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28 2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8 2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福铁路是高速铁路,而浙江境内的站点太多,不可能每个站点都停的,要不然 列车刚一加速又要减速停车,只能牺牲部分站点了。 如果传言属实,那么鳌江有幸, 成为了牺牲的站点,或者慢车会停的,就是那种遇站就停的,从鳌江开到温州要三个小时的那种绿皮车肯定会在鳌江靠站停车 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8 2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纪委选调公务员,招考通告令人费解。

  
不好意思 ,由于没有权限不能发贴, 借此地一用, 谢谢!
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来源: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  浏览:689  发布日期:2009-7-28
中共平阳县纪委  平阳县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确保委局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顺利开展,县纪委、县监察局决定对《中共平阳县纪委 平阳县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知》(平纪〔2009〕51号)作适当调整,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调整如下:        将办案岗位与综合岗位合并,统一选调综合岗位公务员6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5名),从县、乡(镇)两级机关选调。        二、选调对象的必备条件调整如下:        1、2007年12月之前录用的公务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要求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部分调整如下:        1、公开选调报名时间延迟至7月31日,报名地点不变;        2、鉴于女性公务员报考综合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已多于4名,不再报名;        3、男性公务员报考综合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得少于20人,如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规定要求,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        选调其他程序要求依照平纪〔2009〕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其中有一条(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即:鉴于女性公务员报考综合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已多于4名,不再报名。
   本人有些不理解:1.与选调考试目的背道而弛,公务员选调应是从更广泛的范围内,更多的参选人员中选出最优秀的,最适合选调单位工作的人员来,限制报名不利于这一目的的实现;2.限制报名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应该说任何符合条件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有资格报名,都享有可能成为纪监工作人员的机会,而限制报名有可能剥夺了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有侵犯了公平权利的嫌疑;3.限制报名并没有减轻考务工作,反而给人暗箱操作的猜测,可能有损政府的形象,当然我们也不愿意做这些猜测;4.该补充通知关于男性报考人员比例规定的是下限,即不得少于20人,而女性规定却是上限,即现已审查合格4人不再报名,自相矛盾,令人费解。      望有关机关撤销这一条不合理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8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哦,我可是听说鳌江火车站是个大站,怎么可能不停靠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8 2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了10月1日不就明白了吗?用得着这么心急火燎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28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是暂时没有停靠。
肯定是大站(二级站),我也觉得奇怪。
是不是谣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 0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鳌江能坐火车出行,方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 10: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16 03:29 , Processed in 0.065445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