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鳌江执法局 于 2014-12-2 16:25 编辑
关于网友对火车站停车收费问题的回复
网友“ 适情雅趣”在平阳第一社区发帖:鳌江火车站停车场业主平阳县晟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停车收费过程中写着4小时以上20元,“没有注明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费。”这句话,带有严重的歧义。现很多自驾游人员停车受骗,严重损毁鳌江火车站和平阳的形象! 获取以上网贴后,我局非常重视,马上查询相关批文和宣传资料,现对网友“ 适情雅趣”的网贴回复如下: 1、 鳌江火车站由平阳县国阳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和收费,并不是网友所说的平阳县晟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 根据平发改费[2014]4》号文件规定,鳌江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连续停放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辆,每天最高不超过20元/辆,停车30分钟及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记停车位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平阳县国阳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收费,没有乱收费行为。 3、 经工作人对停车场电子显示屏和收费公示进行核对,并未出现网友所反映的问题。 另附收费公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