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淫淫

关于最近查处电瓶车雨伞逢的点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5 09: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电动车假装塑料透明雨棚即可解决全部问题。前后透明即可解决遮挡视线问题,顶部有色可解决遮阳问题。

另外开车水溅到,这纯粹是素质问题,和本文的安全问题无关。

至于电动车的规范管理,迟迟不跟上,这是政府部门在管理上的一个重大的失误!

给电动车上牌,车检,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这比检查雨棚更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09: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瓶车的管理应该规范。以前我们自行车都有牌照,现在为什么电瓶车就不能有牌照?有牌照方便管理,也方便处罚,更可以预防被盗。
从这段时间交警同志加大对电瓶车的管理力度看,取得了一些效果,这个效果就是,大家慢慢有了一些意识,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还有不少人在交警同志的指导下进了非机动车道,但出了交警同志的视线后马上回到机动车道。
我个人认为,给电瓶车上牌势在必行,不上牌照,也只是暂时缓和一下情况而已,交警同志绝不会有那么多的时间天天去管这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09: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心总是难免的 发表于 2014-8-15 09:08
电瓶车的管理应该规范。以前我们自行车都有牌照,现在为什么电瓶车就不能有牌照?有牌照方便管理,也方便处 ...

上牌管理牵扯到的利益实在太多了,说不好听点的,现在摩托车管理有多少?

看上去电动车管理会给车主带来经济上的不便,甚至还有出行的不便。

但是其中好处却是长远的,规范管理电动车,减少车技不力带来的安全事故,还有规范电动车安全标准。

既然农与非农都能在平阳试点了,这电动车归入机动车行业进行标准评判也不是难事了!

点评

举双手赞同: 5.0
举双手赞同: 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期待交警大队多考虑如何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  发表于 2014-8-15 11: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09: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电瓶车应该也要和机动车一样上牌照上保险,这样随便你开随便你装什么,出了事故按责任来。现在很多电瓶车把马路当自家客厅,出了事故机动车就小人一辈,凭什么???????????????????????????????????

点评

举双手赞同: 5.0
举双手赞同: 5
  发表于 2014-8-16 13: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09:2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道边的水泥档子是为白改黑用的,也就是水泥路变柏油路,以后那个横档也会装回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10: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觉得带了雨篷的电瓶车风大一点都有点飘飘然的感觉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12: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电瓶车雨篷扎到人,就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13: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政府角度出发  因为是电瓶车确实在交通方面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比如人员交通意识薄弱;遮阳伞确确实实在行驶过程中影响了视线;超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5 22: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帖子引出的讨论有意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6 10: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的站在路边等车差点被你们开电动车的撞到呢。
有些开非机动车的还算有点交通安全意识,但是靠着我们这些行人这么近,你们的那个雨棚离我们有多近啊,就快被戳到的感觉,你们开车安全不安全我不知道,但是你们的雨棚还是速度对我们行人是个危害。
道路是你们的吗,人行道上有些机动车还在停下来呢,你们呢,从身边呼啸而过。你们电动车的管过红绿灯吗?有,但是少数。
道路上有多少电动车的事故啊,电动车跟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跟机动车相撞。
坐车看着外面有时候都会为某些电动车司机捏一把汗。   
一辆电动车上站着小孩,老婆坐后面,甚至一辆车上2个小孩,你们自己的命不管不顾没有人想理你,但是你们有顾过他们的安全的吗?
我家的电动车就没有安装雨棚,在街上开也是靠边开的,我不敢说我老公从来没有开过机动车道上,至少我坐车上的时候都是在非机动车上开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18 02:41 , Processed in 0.08542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