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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阳疯子

医保店购药初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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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18: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你好!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按照我省的相关规定,“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药和乙类药等,甲类药品是指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浙江省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全部计入医保报销范围,乙类药品需要自付一部分费用,再计入报销范围,目录外的药品为自费药品(丙类),不予报销。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在使用市民卡买药时如果不能全部刷卡,是因为买的药品中有乙类药品或自费药品。此外,如果你对医保政策或定点医保药店医保服务方面存在不满意或违规行为,可以向我局医保中心(昆镇镇人民路人力社保大楼四楼)或直接拨打电话(电话:59885138)进行投诉。
    感谢对人力社保事业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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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23: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处方和非处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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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10: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算不过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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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11: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平阳的医保药店迟迟开不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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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9 09: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奇芭的医保定点药店,用医保卡购买慢性病高血糖的药,居然要先跑到医院开处方,并且只能购买一个星期的药量,真不知便民体现 在哪里,还说个人帐户用完了不能再刷卡买药,真不知这医保定点药店这个玩意 有何作用,还不如自己直接上医院开方买药,省了药店医院间来回 奔波,据店主回答是社保局这么规定的,出台这政策的社保局呀能不能醒醒,把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民便民,而不要弄花架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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