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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人方圆

二副图考考当今官员的智商,也许懂得学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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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1: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及“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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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2: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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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2: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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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3: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贪污问题上他们的智商比爱因斯坦都要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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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8 12: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3-4-18 12:44 编辑

官员:假如你已经思考出这答案,则一定会非常后悔政府的这错误审批!因为此前温州市政府的官员已经通过《告知书》忠告过你们,其引发的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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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5: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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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6: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方圆 发表于 2013-4-17 09:27
只是其一表面理解,问题是这化粪池为啥一定要新建在绿地?

化粪池和绿化地没什么冲突吧?看你这图片该地块还没进行平整应该还在建设阶段,化粪池建在土表以下表层照样可以进行绿化啊。实在没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难怪当不了官只能怪我愚钝{: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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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8 17: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3-4-18 17:42 编辑

问题是“宅后小型专用化粪池”中的“宅”和“化粪池”怎么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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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11: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3-4-19 11:47 编辑

这是谁这么胆大包天将别人房屋的粪便污水排入到自己开发的建设用地?难道开发商无奈法盲?这一回不知道谁影响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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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13: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不清楚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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