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独游客

温州平阳民宗局公车撞死3人逃逸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7 15: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
   1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1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3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点评

有加酒后驾车吗,明知道自己喝酒了还开车撞了人逃逸。  发表于 2012-7-7 16: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7 17: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肇事一般都很轻,多数缓刑,这种是逃逸致人死亡,已经在7-15年之间量刑了,这个罪就是没有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这个金某连律师都请不起,一个傻逼杂种临时工,穷鬼而已,居然还有人说他有后台,当公检法吃干饭的吗,白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19: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不懂法的人很痛苦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20: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证现在是杀手执照懂吗??一生只能用一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21: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司机家境不是很好。应该没有后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21: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22: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法律太不给力,如果来一条 因违章而造成伤亡事故皆按故意伤人刑事案件处理,那以后上路就太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23: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斌才判三年呢 早出来了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23: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11年也太轻了,怎么不是枪毙啊!

点评

原来百晓也有不晓的  发表于 2012-7-9 15:47
前面11楼“街头漫步”已将相关法律贴出来了,目前的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没有死刑。除非是行为明确,只是借用交通工具去杀人的,才有可能  发表于 2012-7-9 09:3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5: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17 05:36 , Processed in 0.07336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