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只求说法

一个十五岁女孩无助的呐喊,谁能帮帮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7 22: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当今的天下是怎么啦:好人都死的早,坏人怎么也死不了!每个村的村官都是买来的,为什么啊?我就不明白了,温胡老人都在干嘛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22: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的爱送给你 发表于 2011-10-27 22:34
顶起!当今的天下是怎么啦:好人都死的早,坏人怎么也死不了!每个村的村官都是买来的,为什么啊?我就不明 ...

想想当时村里选村长。。真是搞笑。。。用钱买票,看来钱真是万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22: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情调查委员会 发表于 2011-10-27 22:33
我能告诉你的只能是:壮大自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能帮助你的只能是:顶!

冤冤相报何时了,我只希望他们把爸爸放出来,一切就息事宁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7 23: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你爸爸曾经得罪一些人利益,现在这些人专搞你爸爸,我国律法是公正的,只是被某些人利用了,只护着有钱有势力人利益,不管老百家姓死活。建议你到各大网站发贴,把真相和事情发展状况随时公布,总会有你伸冤的地方。     像东江这个垃圾发电厂审批肯定有问题,周围还住着很多居民环保这关过得了,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7 23: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危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附件“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中规定:“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垃圾焚烧发电焚烧不可避免产生以二恶英类为主的严重空气污染。 二恶英是国际上公认的剧毒物质,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一级致癌物,它具有强致癌致畸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具有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放大性。它的半衰期是14年到273年,具有累积效果。它到了人体内就积累难以降解,在人体里累积之后,会越来越多,迟早还是要发病的,无法避免的。等衰减完了需要百年左右,基本就可视为不降解。累积效应使得周边居民天天即便标准再低,微量吸入最后还是致癌的!它的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0倍,即使在很微量的情况下,长期摄取也可引起癌症等顽症!

不管在欧洲还是日本,焚烧炉周围民众都出现了癌症高发区。而且二恶英具备很强的累积效应。也就是说,长期生活在垃圾发电厂污染区的人,患癌症的方式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通过变异基因遗传到下一代!!如自2007年河南市南区垃圾燃烧发电厂落户,给百姓带来了不可计量的危害。自垃圾发电厂建造以来,南区二组50户人家中发生了十几例癌症病例,短短几年,病逝者已经高达12人。近日,又有一位村名送往医院检查治疗,病情不容乐观。垃圾发电厂与二组不足2公里,而二恶英的防护距离应在5公里左右,一年四季,村庄飘来的垃圾臭味不断,河水也已经发臭,无法洗涤使用。让老百姓苦不堪言。令人更为不安的是,垃圾焚烧场一旦运行,其污染行为无法控制,一个失控的垃圾焚烧厂将贻害无穷!

技术上的不可控制:二恶英类等剧毒物的检测十分困难,花费很大,几乎无法监控。但有关部门却说可以“实时监控”?这不是欺骗吗?技术仍不成熟:温度超过850度以上时,二恶英会分解,但在降温过程中,二恶英又会重新合成。比如焚烧炉排出的废气,在自然降温过程中,还是会有重新合成的二恶英的产生。目前还没有“完全不产生”二恶英的技术。焚烧厂只要在一定温度以上进行焚烧就不会产生二恶英”等意见缺乏科学依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7 23: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里面都一年,估计不给你取保也就是说至少要弄个实刑才会把事消停,孩子好好读书吧!有时社会就是无助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7 23: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禁建令:  
    请看欧美国家早已纷纷发布禁建令,并关闭焚化炉.
    在1985年美国就有超过137座垃圾焚烧炉兴建计划被取消;
    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焚烧炉使用的禁令;
    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化炉结束运作;
    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颁布了"焚烧炉禁建令";
    我们的近邻日本1998年末永久或短暂关闭了2000多座工业废物焚化炉,到2000年7月,
全日本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
    1997年6月16日,韩国政府****3家国有大型垃圾焚烧处理厂; 即使是垃圾问题极
为严重的贫穷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
    2001年3月,由英国埃可塞特大学的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研究实验室发表的《焚化炉与人
类健康》的长篇报告,通过对二恶英与焚化炉关系的专门研究,纠正了许多传统的误解:
虽然经过改良的新型焚化设施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降低,然后在灰烬中的二恶
英及重金属含量却相应提高,仍然造成环境污染;焚化炉不能完全消除废物中的有毒物质
,而只是改变了它们的形态,部分物质的毒性甚至比原来更高;所谓焚烧可减少废物的重
量和体积,不过是针对灰烬而言,如果将焚化炉有毒气体输出量加起来,总输出量将超过
废物原来的重量。报告还通过对芬兰、西班牙、德国等欧盟国家在垃圾焚化设施附近的居
民的监测研究,指出垃圾焚化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影响包括(儿童和成人)患上癌症、呼吸
道疾病、心脏病、免疫系统失调、过敏症及先天畸形等疾病。报告的结论是:足够的证据
显示焚化炉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伤害,理应被全面取缔。
    2001年5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各国全权代表会议上,经投票有91个国家(包括我国)
赞成,《POPS公约》(后更名为斯德哥尔摩公约)获得通过。公约确定了各国必须立即加以
控制和治理以二恶英为代表的12项在环境中具有高残留性、高生物浓缩性和高生物毒性的
物质,即POPS物质(残留性有机污染物质)。

点评

中国的科技落后,人的思想也落后,反正是别人不用的东西拿到中国都当宝。建了后不行再拆吗,当官的能拿好处干么不建呢。  发表于 2011-10-28 12: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8 0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8 03: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情有义 于 2011-10-28 03:16 编辑

{:soso_e1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8 09: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楼主加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22 06:21 , Processed in 0.07161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