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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0011

平阳车站团伙打人,周中义致死原因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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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3: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0:}好黑啊!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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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6: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黑的车站啊!民不与官斗,楼主,你还是走远点吧!这样的黑势力,咱老百姓还是能躲则躲吧!告诉你吧!斗也是白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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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6: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星光88 于 2012-6-26 16:45 编辑

      死者我们也认识,为人还不错的,平时待人也是客客气气的。我不知道那天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据我所知,死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打人的,但是有一点很奇怪,死者当天怎么就动手打人了呢?而且是在车站里打人,打的还是车站门检队队长,那个人相当于他的领导与上司啊!朋友们,你们难道对这个都不存在疑点吗?如果说门检队队长是按正常的方式要求死者补票的,你们觉得死者会动手打人吗?而且死者明知道一个人在车站打人,很可能会遭到群殴的情况下,死者还是动手打人了。这个问题就大了,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傻到动手去打自己的领导吧?除非这个领导的所作所为猪狗不如,除非这个领导仗势欺人,所以才会。。。。。。
      据说与车站发生冲突后的当晚,死者接到了路桥车股东的电话,股东明确告知死者:车站领导要求以后路桥车都不能进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死者承担。同志们啊!这个车站难道就是这么仗势欺人的吗?你Y的怎么就不允许路桥车进站了呢?就是为了这么小小的斗殴事件,你有什么理由不让车子进站啊?你有什么理由去断人家的生活来源啊!死者,他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啊!你就这么一句不让车子进站,不让死者跟车,让他们的家庭以后靠什么支撑啊?所以不管死者是怎么死的,车站就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啊!你是国营单位又怎么了呢?国营单位就可以想当然的吗?
      记得以前,我们在街上摆地摊的时候,就经常会遇到些城管,不分理由,不分青红皂白的没收我们的东西。那个时候我们就在想啊:农民百姓的生活不容易啊!为了生计,到处东躲西躲,提心吊胆,所以我告诫我的子女: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但是事实上,农民要出人头地是何其的难啊!因为这件事情,我也不由的想起了以前,看来这个社会没有点背景是不行的啊!楼主的心情我也理解,怨吧!怨老天不公平吧!假设今天你的爸爸是一个当官的,又或许是公务员,就不至于发生今天的事件了!

点评

这么说的话,路桥车的股东也有逼死人的嫌疑不是吗?求解!  发表于 2012-6-27 23:08
貌似路桥车的股东也有比死人的嫌疑呢???  发表于 2012-6-2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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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7: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NND搞什么鸟啊,都一个月了,是事实就报案抓人,不是事实就不要放屁了。口水战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信车站是没过错,如果是车站人员过错,相信早也被公安机关处理了。现在谁还能一手遮天,能遮天的李刚不是也被搞倒了。
天天路过,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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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7: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门山公园 于 2012-6-26 17:23 编辑
品感 发表于 2012-6-26 09:25
一个在那里骂别人脑残的人还在这里谈修养?平阳任我行,你不害臊我还替你害臊呢?就你这种人还配在这里 ...


          人家说了,没权力拿出来,好像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调取监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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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7: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品感 发表于 2012-6-26 09:25
一个在那里骂别人脑残的人还在这里谈修养?平阳任我行,你不害臊我还替你害臊呢?就你这种人还配在这里 ...

      我这种人怎样了呢?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敲诈勒索,行的正坐得端,就是看不惯你们的做法,太夸张了。想知道我的大名?你这种人还不配,我只是说出事情的真相而已,打架的视频你们不是也看到了吗?有种的你把打架的视频发上来,让大家来评评理,两个人打架哪有你们说的这么严重啊,打架过程总的也不超过几十秒钟,周忠义还略占上风呢,被人拉开后,他还好几次想冲进去打人有没有?如果不是让大家拉开了,重伤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 如果这样都能打成重伤,这世上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了。
      为什么我会这么了解,就因为我也是驾驶员,当时刚好也在现场,看到了事情的发生过程而已,第一天上午两人打架,第二天早上溺水身亡,凭什么就说是被车站的人打死了呢?如果说车站有责任,很简单,你们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用得着这么劳师动众的吗?还是因为你们心虚,怕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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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7: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闲人 发表于 2012-6-26 17:07
NND搞什么鸟啊,都一个月了,是事实就报案抓人,不是事实就不要放屁了。口水战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是法制社会 ...

    这位仁兄,你未免太激动了吧!事情都还没有解决,轮到你在这里下结论了吗?你信车站没有错,你咋就知道车站没有错呢?抓不抓人,赔不赔钱,由你说了算吗?公安局现在还没有定性,你这么着急干吗?事情发生也不过才个把月的时间,你急嚷嚷着干吗?谁不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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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20: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88 发表于 2012-6-26 16:39
死者我们也认识,为人还不错的,平时待人也是客客气气的。我不知道那天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据我所 ...

这位星光88 说,打架后车站不让死者跟车,断了他的经济来源,不可能吧,现在车辆都是私人的,跟车都是车主自己叫来的,车站不让跟车显然又不是事实了。听说这条线路的大股东老板就是死者的老婆,死者的领导是他老婆,这些门检的也只能是例行公事,称得上顶头上司吗?越说越离谱了。请尊重事实,不要胡编乱造忽悠网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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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21: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咱是老百姓 发表于 2012-6-26 20:46
这位星光88 说,打架后车站不让死者跟车,断了他的经济来源,不可能吧,现在车辆都是私人的,跟车都是车主 ...

     这位朋友,看来你的听说也太没有根据了,我告诉你吧!死者只是这条线路的小股东而已,你不信可以找个人打听打听,这种事情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至于你说死者是这条线的大股东,他老婆是他的领导,这简直就是荒谬之谈。建议下次你发贴之前,不要总是听说听说。还有,车站里领导转达大股东的意思是死者以后要是再跟车,就不让车子进站。这个意思你明白了吗?不明白请不要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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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21: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品感 于 2012-6-26 21:27 编辑
平阳任我行 发表于 2012-6-26 17:28
我这种人怎样了呢?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敲诈勒索,行的正坐得端,就是看不惯你们的做法,太夸张了 ...


    呵呵,我这种人还不配知道你的名字,我这种人就怎么不配了呢?你这种人有多高尚,多伟大啊!还不配别人知道你的名字?莫非你心虚了吧!还有,如果你只是一个驾驶员的话,你会如此关注此事吗?你不会告诉我你是打抱不平吧?这位马甲,你觉得别人会相信你说的话吗?你要不是跟陈相浦有关系的话,你会如此愤愤不平吗?你一味地指责死者如何如何的不对,难道你们车站都没有责任吗?不敢承担责任,推卸责任的人才不是人。
    还有,这位马甲说有什么走司法途径啊?多轻巧的一句话啊!谁不知道走司法途径手续有多麻烦啊!光请个律师就得耗一大笔费用,而且还要耗上很长的一段时间。你以为每个人都这么空闲吗?死者的家属已经失去整个家庭的顶梁柱了,而且家里还有一个身患癌症的妻子。试问死者的家属还有什么能量来跟你们抗衡啊?还有什么精力,时间来打这场官司啊?你以为所有的人都跟你们大型国营企业一样,即有钱又有闲吗?

点评

有道理,品感,你好像有点避重就轻的嫌疑呢~~  发表于 2012-6-27 14:28
再说,你为什么避重就轻呢?我前面问的正事儿你避开不答,却抓住我是不是驾驶员来说事儿你不觉得你更可笑吗?  发表于 2012-6-27 14:20
本人就是打抱不平,不行吗?如果不是楼主太夸张了,我才懒得回这些无聊的帖子呢,没时间没精力打官司?呵呵,这句话才好笑呢,如果证据确凿,稳赢的官司,你还会这么说吗?  发表于 2012-6-2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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