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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朝阳

孤岛幽情家族族长朝阳生日聚会也算是离别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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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09: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以为我要走了,

也不想说什么了

只想把活动办好就好了

结果我安静了一天,可这一天看看你们说了什么话?

看看吧~你真要我忍,我忍了

可有些人就是得寸进尺了

我不说话就当我好欺负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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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朝阳 发表:
我不说话就当我好欺负是不?


谁欺负你了?除了个别人脑子不清楚外,基本上都在就事论事。

你发的帖不符合社区原则,管理员当然有权提醒你,表明社区的态度,这叫欺负你?

你不是窦娥,没人冤枉你,别受了点委屈,就以为自己是窦娥,就把跟前的人当成仇人!

我的意思早就表达清楚了,不再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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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小陪哥哥你说,我那处分怎么回事?

可以给我合理的解释吗?

我污辱别人,可你们也在污辱我

你们污辱的人是我啊!!!!!!!!

是你们先污辱我的,你们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如此欺负人,还说只是管理吗?

管理会拉出那么不合实际的话吗?

我的主题明明在探花回帖前早改了的,还说我是他回帖后改的

我人证都有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啊 ?

还有探花引的那些名单我真不知道他是几百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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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0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探花 发表:
讨论到此为止。最后处理意见:
(1)不允许再在主题上使用号召“搞大型腐败”这样容易引起不良影响的措辞;
(2)切实贯彻报名自愿原则,请发帖人好好清理名单,尽快把根本没报过名的社员名字删除。
能做到以上两点,本活动就与社区无关,我也不会有任何干涉。帖子可以继续召集,其他人也可以跟帖自主报名参加。


如果有不良影响,请明文规定。规范社区活动,这个不是社区管理团队的事情吗?
社区理事会是干吗的??

不提倡的事情,应该给予指出,和纠正。而不是在里面使用强压的方式进行。
就算她的活动是错的,作为社区的管理层,要以引导为主,批评为辅。认为其太高调,私下通知低调。

如果知道她的名单不尽详实。那么利用朋友的关系,让那些不想去的人表明态度别去。如果觉得她的名单有问题,私下提出。

任何发布在社区的活动,社长都必须干涉,难道不是社长该尽的义务吗?根据社区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规范。对社区的规范化,就是社长的责任,也是管理团队的任务,如果对其视而不见,那就是渎职。

但是,“做到以上2点,本活动与社区无关”,这样的话,是否有点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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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0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朝阳 发表:

你们污辱的人是我啊!!!!!!!!
是你们先污辱我的,你们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你们”是谁?

人多嘴杂,总不能把所有人的嘴巴捂住,有人说了不该说的话,你就可以指着一大片的人说,你们污辱我?我狂晕!

另外,探花说的严重警告是对你提出警告,而不是什么处分,朝阳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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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0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玩起文字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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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阳小妹妹,聚完会之后你不是说要离开了吗,别管处分啊警告的,反正走了,在乎这么多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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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朝阳 发表:
那小陪哥哥你说,我那处分怎么回事?
可以给我合理的解释吗?
我污辱别人,可你们也在污辱我
你们污辱的人是我啊!!!!!!!!
是你们先污辱我的,你们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如此欺负人,还说只是管理吗?
管理会拉出那么不合实际的话吗?
我的主题明明在探花回帖前早改了的,还说我是他回帖后改的
我人证都有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啊 ?
还有探花引的那些名单我真不知道他是几百年前的


朝阳MM,首先,探花老大给你的不是处分,是希望你讲话文明。。。是属于提醒。

何者为污辱。。。呵呵。这词的形容,稍微夸张点。
大家发发言,话自然有文雅,粗鄙之分。但是无论如何,称之为污辱,有所夸张。

同时,就算被人说了几句,同样的话来反驳,是否也将自己归于同类?
别人不尊重你,不代表你可以不尊重你自己。

朝阳MM的招集贴的主题,是我改正的,而且在发贴后不足1小时内更改的。我的本意在于用家族名义招集,邀请家族好友为主,社区成员为辅。
什么时候牵涉到什么个人,社区的问题上面来了。


但是,朝阳MM,探花老大指不是文字的问题。。而是主题内涵的问题。

对于名单的问题,没有什么好说的,朝阳MM,仔细确定名单,这个是你招集活动的义务,同时在财务上面,你也需要正式的名单。





[此帖子已被 Mr.Wu 在 2005-6-27 10:24:2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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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明日复明日 发表:


如果有不良影响,请明文规定。规范社区活动,这个不是社区管理团队的事情吗?
社区理事会是干吗的??

不提倡的事情,应该给予指出,和纠正。而不是在里面使用强压的方式进行。
就算她的活动是错的,作为社区的管理层,要以引导为主,批评为辅。认为其太高调,私下通知低调。

如果知道她的名单不尽详实。那么利用朋友的关系,让那些不想去的人表明态度别去。如果觉得她的名单有问题,私下提出。

任何发布在社区的活动,社长都必须干涉,难道不是社长该尽的义务吗?根据社区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规范。对社区的规范化,就是社长的责任,也是管理团队的任务,如果对其视而不见,那就是渎职。

但是,“做到以上2点,本活动与社区无关”,这样的话,是否有点感情用事?


话说到这个份上,怎么还有人钻牛角尖?

“如果有不良影响,请明文规定。”——社区当然有管理规定,但不可能把所有带不良影响的具体用词、行为都一一列出来。有些界限较模糊的只能靠管理员和版主自主判断。

“不提倡的事情,应该给予指出,和纠正。而不是在里面使用强压的方式进行。”——仅表明一下反对态度,只要求纠正措辞和重新清理名单,既没有删帖,也没有强令禁止聚会,更没有禁止别人自愿报名,怎么能叫强压?

“任何发布在社区的活动,社长都必须干涉,难道不是社长该尽的义务吗?”——正是有这义务,所以才提出两点要求啊。表明态度要求纠正是“强压”,不干涉又成了“不尽义务”,何以适从?

“‘做到以上2点,本活动与社区无关’,这样的话,是否有点感情用事?”——个人召集帖只要按要求发,不违规,具体怎么搞当然与本社区无关了。难道还要社区对活动全过程负责任吗?这句话又怎么感情用事了?

把准大原则,少钻牛角尖。老抓住枝节问题纠缠,只会增加纠纷,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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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朝阳说话有点冲了,[em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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